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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猪合作社的现状与经营要点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4/9/5 9:22:28 关注:9373 评论: 我要投稿

 一、合作社发展仍然是初级阶段

  从2006年开始研究合作社,今年大约8年的时间了。8年前,我在研究合作社的时候,还是个新鲜的事物,需要一遍遍的解释什么是合作社,合作社的原理是什么,和他们知道的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有什么不同。而今天,各类合作社已经遍布全国,即使是远在新疆的库尔勒和硕县,一个叫“晖彘”(音:zhi)的养猪合作社,在我的启发下也开办的红红火火。这家合作社仅猪饲料供应一项,就可以堪称全新疆规模最大,每月浓乳料多达几百吨。

  目前,中国的各类合作社不下几十万家,但这并不能说明合作社办的很好,还只能说在政策的鼓励下、政府的支持下,以及形形色色的动机下,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被大家关注、利用和运用。虽然名称都是叫合作社,但实际上的运营方式则千差万别,而生存状况也大不相同。

  我在推动和实践合作社的过程中发现,当我们把养殖户召集起来宣传合作社的时候,只要你能把合作社的五项原则及好处讲清楚,大多数人都会积极响应。我的一位朋友米阳贵2013年开始在四川北川县(2008年汶川地震重灾区)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仅仅短短几个月,就帮助建立起了20多家养殖合作社,并得到了政府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在海拔1000多米的山上,淳朴的羌族合作社成员为我们的到来而拿出了自己酿造的美酒盛情款待,令我十分感动。

  二、合作社,不是资源多就能成功

  2008年,我与吉林红嘴集团合作总社结缘,正式开始参与推动和实践合作社。当时的红嘴集团是吉林四平的一家村办企业,年产值已经高达135亿元,旗下拥有几十家企业,而且,其中的“宏宝莱”冷食,进入全国三强,啤酒、油脂、饲料、钢铁、酿酒、包装等产业四处开花。当时已经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董事长卢志民在全国人代会上,当着温总理的面提出要率先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准备通过红嘴集团这个龙头,组建或带动成立500家各类合作社,获得了总理的赞许。

  其实,在此之前,为了响应国家“工业反哺农业”的号召,已经先富起来的红嘴集团,成立了“农高科”公司,投资数亿元,进军现代农业,建成了农高科示范园,旗下拥有生猪养殖、饲料、种猪等产业。在红嘴合作社协会(红嘴集团农高科推行合作社的领导组织)的组织和推动下,红嘴合作社先后得到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农业银行、吉林省农业发展银行、人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再加上红嘴本身拥有的屠宰、种猪、饲料等资源和优势,先后推动成立了约200家各类合作社。并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了“首届全国合作社知识大赛”。应该说,从资源的丰富程度上来看,红嘴集团推动合作社,应该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几年过去了,应该说,即使拥有了这么多的资源,红嘴农高科做合作社一样远远未达到当初想要的结果。这说明,资源对合作社来说很重要,但依然不是最重要的成功因素。

  

  在我的新书《快人一步》的第11章“营造平台”中,专门用8000多字分享我对合作社的研究和实践。

  三、成立养猪合作社的几种动机与目的

  我相信,合作社有什么好处,合作社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这些内容在网上百度一下会有很多。但我们如果不去从组织者成立养猪合作社的动机去分析,很难发现,合作社的成败之因在哪里。

  在中国,成立养猪合作社的动机大概有几种。

  1、经销商转型

  一些过去从事养殖生产资料(饲料、兽药等)的经销商或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或是发现合作社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于是将原有的经营方式转型,从单一的生产资料销售,到成为一个以合作社为平台的养殖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商),也不失为一个新的选择。当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初衷来看,国家更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生产者为主体成立的互助组织。这一类(经销商转型)的合作社虽然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初衷有所差异,但在另一种层面上,也的确有很大一部分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

  我前面说的新疆库尔勒和硕县“晖彘猪业合作社”,以及位于浙江龙游的“豪欣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都是这种形式成功的范例。尤其是“豪欣合作社”在当地已经成为推动小规模养猪者提高养殖效益的重要力量。“豪欣合作社”的成功引起了当地政府及饲料企业、兽药企业的关注:当地政府希望他成立“养殖合作社”(而不仅是养猪)推动当地湖羊产业的发展;一家饲料企业提出投资几百万元入股他的合作社。

  当然,也有非常多的经销商申领了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也挂起了牌子,然而经营模式并没有什么变化,自然,经营的成果和过去也没什么不同。在很多地方,这一类的合作社只是换一种说法而已,它的本质还是经销商。

  2、养猪场期望获取国家政策

  这几年,国家为了鼓励养猪生产,先后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国家各部门也有一些惠农政策,也需要一个载体来承接。如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过去,一些规模较小的猪场,则很难得到这些政策上的支持,有了合作社这块牌子,把一些小规模的养殖户组织起来,就有了获取政策支持的机会。

  当然了,有一些小规模的猪场利用支持政策,也建立了一些养殖小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更多的合作社并没有发挥合作社应有的做用。还有一些合作社,仅仅是为了得到一些政策而已,运营与合作社原则(精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甚至,不乏一些获得了“全国示范社”、“省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

  3、协会性质的经营实体

  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各类养猪协会虽是法人组织,但并不具备经营资格,所以,一些协会想做一些经营,又名不正言不顺,开不了发票,所以,合作社也成为了提供经营便利的载体。在很多地方,大家甚至不清楚养殖合作社和协会有什么区别,以为是一回事呢。何况,本身两块牌子就挂在一处。

  4、政府推动成立的组织

  在许许多多的合作社中,还有一些是政府有关部门推动成立的。有些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希望做出政绩,希望当地养猪业迅速发展,会推动、甚至指定一些养猪场成立合作社。这些合作社表面上成员的养猪规模都很大,应该具备很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但事实上,也只能算“银样镴枪头”而已。

  5、养猪场的互助组织

  应该说,这一类的合作社才有点靠谱。一些想发展的养猪场,希望通过合作社的平台组织起来,对上游生产资料的生产商有更大的议价能力,获取更多企业的支持。当然,获得国家的一些政策支持,也列在动机当中。

  在这一类合作社的组织者中,他们最初的动机主要是两个:一个就是刚才说的议价能力;另一个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可以借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和屠宰企业谈合作,甚至是推出自己的品牌肉。不过,这条路对大多数资源、思维和能力都不具备的合作社领导者来说,只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梦。

  四、养殖合作社失败的五大原因

  我对大量的合作社经营进行分析,发现一些合作社失败的原因竟然惊人的相似,现总结如下:

  1、建个空壳子,套取国家支持,不搞务实经营;

  2、换汤不换药,名字叫合作社,仍然按照传统经销商的老办法经营;

  3、个人声誉不高,缺乏号召力;

  4、过于看重眼前利益,无法吸引社员参与;

  5、资源不足、不懂得借势。

  五、养殖合作社需强化的三大能力

  合作社能否做大做强,三大能力至关重要:

  1、低价采购能力;

  2、融资能力;

  3、溢价销售农产品能力。

  同时,为了保证合作社的安全运营,必须确保两个到位

  1、农产品安全问题;

  2、信用销售的风险控制;

  六、中国养殖合作社依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丹麦的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77%,而养猪业更十分发达,养猪业的产值占到了畜牧业产值的44%。丹麦生产的猪肉85%供出口,占世界猪肉出口总量的25%左右,居世界第一位。在丹麦,生猪屠宰及其加工产品的 96.3%是来自于合作社。“丹麦皇冠”屠宰合作社是欧洲最大的屠宰联合体,拥有26家生猪屠宰场,6家熟食加工厂,雇员总数20400人,带动养猪农户2万户。应该说,丹麦养猪业的发达,合作社功不可没。

  因为合作社对农业产业化的巨大贡献,联合国在2009年12月18日通过64/136号决议,高度肯定了合作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并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我国政府一直关注国际合作社的发展,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在2006年10月31日,当时的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第57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国家立法的高度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的发展从此在我国步入了快车道。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无法走西方的大规模养殖模式,适度规模的养猪模式必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发展。而合作社作为将小规模养猪场整合起来发展的最佳平台,借上国家支持的东风、小型猪场发展的需要,一定会迈向繁荣发展的未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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