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 会员注册 ] [ 忘记密码 ] [ 注册说明 ] [ 意见反馈 ]
大师兄专栏
  专栏首页 | 大师兄专栏首页 | 博主介绍 | 文章列表 设为首页 | 收藏专栏 
大师兄
博主来自:北京 北京市区
专栏浏览量:65944 次
发表文章数:364 篇
开博时间:2010/5/14 8:59:3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养的真累!办养殖场的几个“潜规则”


栏目标签:转载文章  发表时间:2016/9/12 9:48:44  关注:1259  评论:  

  养殖场也有潜规则?不少的养殖户就被“潜规则”过,有人无言承受,有人奋起反对,尽管政府加大力度治理,但依旧屡见不鲜。
  以下总结了规模养殖场可能遭遇的几项潜规则,供大家参考,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养殖场的时候注意这些问题,避免“天灾”的同时,也避开不必要的“人祸”。
  潜规则一:租塘,先交“水费”
  在各地农村池塘的发包过程中,往往存在某些人或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垄断”了首次承包的权力,并从中获利。
  养殖户陈先生介绍,曾经在一些村的鱼塘发包过程中,看到过这样的强势人物。“大家都把封好的标纸放在桌面上,他来了之后,用手把所有的标一下扫到地上去,再摆上自己的标,然后露出纹身或是伤疤,凶神恶煞地坐在一旁。”
  陈先生说,这一类人都是和当地的村干部有私下的利益往来,开出极低的价格包到鱼塘后,再转手发包牟利。惠州的养殖大户阿林,他在承包鱼塘的时候,也经历了类似的事情,由于自己是外地人,他只能和这些强势人物交易。或许是为了避免“太出位”,有时也会按照当地普遍的行情成交,但需另缴一笔钱给对方,俗称“水费”。
  办养殖场也有“潜规则”,你有遇到过吗?
  潜规则二:鱼虾禁养区
  仅是租池塘,就有这许多讲究,现实却远不止这些。
  在广州花都的养殖户梁先生说,一般来说,承包鱼塘、尤其是离开家乡到外地,在决定承包前,就有很多事项应该注意。首先就是安全问题,包括该地方有没有洪水,鱼塘所在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等,尤其是承包土地自己开挖鱼塘的,在承包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上述这些地方几乎属于禁区,会导致血本无归。
  潜规则三:保护费
  和畜禽类养殖场不同,水产养殖受到地势、水源的限制,在选择地址的时候就不可能仅考虑安全保卫的问题,更多的是集中在村落、道路、河流附近。这样一来,场地的养殖规模、人员数量甚至生产进度都很容易为人所知,带来了可乘之机。
  阿林介绍,“早年,我们很多老乡离开老家来到广东养鱼,都碰到过这样那样的勒索,直接找上门来‘借钱’。比如看你开车过来,就推个单车到路上,一碰到了单车,几个人就会冲上来要钱。”这种有组织的团伙很让人头疼,一般来说都是交钱了事。
  看到这样的表述,不禁令人想起一个名词:保护费。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而且长期以来都存在。
  潜规则四:私签合同
  除了上述问题外,承包土地搞养殖场还有一个相当普遍的风险,就是承包合同相关的因素。在过去的报道中,类似的问题可谓层出不穷,合同界定不清,土地界限划分模糊,村干部和村民利益纠葛等等,无一不困扰着养殖者。
  曾经引起热议的“惠东三姐妹养殖场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承包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和全体村干部达成了协议,却忽略了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公示程序,在合同续签的过程中和村民发生了争执,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虽然事后经过政府调解,承包者和村民实现了和解,但这样的冲突是每个承包者最不愿意见到的。
  关于土地的纠纷,很多时候都是一笔糊涂账,特别是农村土地。由于很多细节界定不清,其中还夹杂着多重利益纠葛,往往令花钱投资的承包者不胜其苦。
  你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你又是如何解决的呢?不妨在留言中跟大家分享一二吧!

文章作者:大师兄  
进入社区】【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18年养殖业又有大动作 养殖场还要拆?2017/10/30 11:10:21
未来5年内养殖业存在的4大商机 你发现了吗?2017/10/30 11:09:48
关于养殖场禁养拆迁,给你20条建议2017/8/22 11:43:17
二八定律再现养殖行业 两级分化愈加明显2017/8/14 10:30:06
农村5种养殖方式2017年很难赚钱2017/4/10 9:16:13
养殖业风暴来临,你将如何不被淘汰?2017/4/1 22:14:0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此文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本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本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