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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1/7/27 15:13:55 关注:287 评论: 我要投稿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府办字〔202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规定,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创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1.深入贯彻《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20〕5号),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督导考核。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属地负责,下同)二、严格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2.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要求,大力推动各县(市、区)使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准确上报追溯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市市场监管局、九江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3.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按照上级部署,积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和冷链道路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加大运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操作)、“四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实现“应接尽接”。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全面落实走私冻品统一交由当地政府归口处置政策。(九江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公安局、九江港口航运管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
  4.开展2021食品生产规范记录年行动。通过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记录,进一步降低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5.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食品安全自查率、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乳制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6.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倡导和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7.加强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等口粮种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8.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违法广告等行为。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实现全覆盖。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民政局依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昆仑2021”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本地多发、易发食品安全案件的规律特点,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完善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0.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围绕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查一批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职责分工负责)五、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11.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推动将镉列入稻谷收储入库和销售出库的必检项目。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确保检验手续齐全,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严格执行国家增扣量规定。对拟销售粮源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随货同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检验,执行好春秋季库存粮油质量检查制度,并逐货位建立健全质量档案。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同时加强对成品粮出库查验,确保采购原料和成品粮出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2.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以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3.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推动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实施清单、办件数据以及“好差评”数据等实时汇聚。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争取开展“智慧监管”试点,提升基层监管智能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政府信息办、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4.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逐步提高食品抽检数据质量。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蔬菜、水果、茶叶、饲料和水产品中重金属残留抽检监测力度。强化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加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研究开展异地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5.提升食品风险评估能力,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落实和跟踪评价,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措施意见。开展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完成100批次国家级林产品质量监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依职责分工负责)16.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继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针对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组织研究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功能,加大食品快检评价、验证和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负责)六、大力推动创新发展
  17.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九江传统食品特色,探索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推动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建设,促进食品小作坊行业质量提升。发挥九江生态优势,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8.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等的培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依职责分工负责)19.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依职责分工负责)20.落实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县(市、区)公布一批达到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名单。(市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负责)七、建立健全共治格局
  21.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一批全市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验收、命名,指导相关县(市)创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加强动态管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22.围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突出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诚信自律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突出乡镇村组等防控重心,以及留守老少等重点人群,切实强化宣传教育等措施,做好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最大限度减少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预警交流体系制度建设和区域合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口岸、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九江海关依职责分工负责)24.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建设,组建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等,通过开展视频培训、组织参加“食安教育”APP远程培训学习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协)管队伍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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