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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畜禽粪便同心畜牧公司被处罚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8/11/20 17:35:10 关注:1242 评论: 我要投稿

  本网讯(记者 张 耀)日前,我区发生一起环境违法案件,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被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并罚款。
  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位于仁贤镇,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近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将沼液抽入藕塘用作肥料,但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藕塘内含有粪污的废水外排入河。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的规定。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客户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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