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获利1万罚款147万,株洲非法猪肉加工“黑作坊”被端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9/11/15 13:57:35 关注:681 评论: 我要投稿

  今年6月,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渌口镇大乡村一处民房内有人在大量熏制腊肉,当执法人员进入房内,所到之处遍地污水横流,肉制品原材料堆放于污水中,散发出阵阵恶臭,3名工人正在腌制猪肉,5间熏烤房内正在用煤火熏烤半成品腊肉。

  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6000公斤已腌制的猪肉和500公斤已经熏制的腊肉半成品。经调查,当事人邓某于2018年开始租用罗某房屋从事非法生产销售腊肉制品活动,至案发时未经核准登记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他们从芦淞区某农贸市场以18元/公斤的价格购进鲜猪肉,然后在租赁场所通过腌制、熏烤的方式从事腊肉加工,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已生产加工腊肉3500公斤,以28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违法经营货值98000元,违法获利10000余元。
  截至目前,该案已经结案。邓某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渌口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原材料6000公斤和半成品500公斤,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10000余元,并罚款147万元。
  延伸阅读
  史上最严监管来临,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者最高可处10倍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提高违法成本
  最高可处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十章86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条例》为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同时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目的是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
  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实化了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内容等。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另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固化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如何保证流入市场的猪肉食品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猪肉价格上涨引发关注,很多人担心猪肉价格会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将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对此孙梅君说: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越是猪肉价格高企的时候,越要加强监管,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市场销售猪肉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产品抽样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全国共抽检猪肉产品2.3万批次,样品的总体合格率99.5%,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湖南省长沙市:3月猪肉批发市场供应略有减少,猪价有所下跌2024/4/19 6:36:15
湖南省:第15周猪肉价格止跌回升2024/4/19 6:35:56
绵阳市商务局2022-2024年市级储备冻猪肉收储(2024年6个月)(六次)竞2024/4/18 21:48:13
4月18日猪肉概念上涨0.04%2024/4/18 21:42:04
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2023年通江县青峪猪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猪肉预制菜精深加2024/4/18 18:42:20
2024年4月中旬内蒙古猪肉价格略有升降,牛羊肉、鸡肉、鸡蛋价格下降2024/4/18 18:15:0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00312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通大街191号2层01-258C 电话:010-6528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