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农肉鸡专业合作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广能鲜乌鸡(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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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农肉鸡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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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022266612543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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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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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武市监稽罚【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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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广能鲜乌鸡(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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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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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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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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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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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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