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霞 记者 顾潇)扬州宝应男子孙某为获利当起黑心商家,用冻猪肉制成假牛肉销售,累计销售额达 37 万余元。制假现场令人心惊,民警当场查获冻猪肉近 2 吨、亚硝酸钠 33 袋以及假牛肉近 600 公斤。9 月 16 日,孙某及主要摊贩等 5 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
△庭审现场
2018 年 5 月份,无业在家的孙某想学个赚钱的手艺,在一次闲聊过程中,得知在昆山工作的朋友陈某懂得如何用冷冻猪肉加工成假牛肉。
经陈某介绍,孙某从昆山进购了 20 多吨冷冻猪肉,随后在陈某的指导下,将冷冻猪肉加工成了假牛肉进行销售。孙某将制好的 " 牛肉 " 样品带到肉食摊位上,告诉摊主们虽然这些 " 牛肉 " 是猪肉做的,但是足以以假乱真,而且价格便宜,只要 33 元一斤,是真牛肉价格的一半,利润空间大。
△用于制作假牛肉的冻猪肉
经过孙某的一番推销,许多摊主动心了,就这样孙某将其生产的假牛肉销往了该县各地,先后有 18 户摊主从孙某处进购假牛肉销售,再以低于市场价 10 元左右的零售价卖给消费者,销售金额达 37 万余元。
但是,纸包不住火。当地公安机关相继接到群众举报,得知市场上出现大量假牛肉,民警顺藤摸瓜,一举捣毁了孙某的造假窝点,抓获多名嫌疑人,现场查获冻猪肉近 2 吨、亚硝酸钠 33 袋和成品假牛肉近 600 公斤。
△造假现场,警方查获的假牛肉
日前,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孙某、陈某以及摊贩卢某、衡某、祁某等 5 人提起公诉。
9 月 16 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从 2018 年至 2020 年,孙某在在宝应县望直港镇家中,按照陈某教授的方法,利用陈某帮助购买的冻猪肉、香精、红曲米等原料,加工成熟肉制品,冒充牛肉进行销售。孙某将上述制作的 " 假牛肉 " 分别销售给菜场摊贩卢某、衡某、祁某等 18 人,累计销售额达人民币 37.3 万余元。
摊贩卢某、衡某、祁某明知孙某销售的是 " 假牛肉 ",仍然采购并冒充真牛肉在各自经营的摊点进行销售,购进的 " 假牛肉 " 总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0.8214 万元、8.3505 万元、6.7048 万元。
最终,法院判处孙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陈某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卢某等摊贩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十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于孙某等五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