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2013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动物卫生监督及畜产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畜牧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2013年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全面完成县畜牧兽医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县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产地检疫行政村开展面达到100%;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环节“瘦肉精”同步抽检率达到3%;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环节监管面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监管面100%,全部规范建立养殖档案;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案件不少于5件;官方兽医及协检员培训率100%;全年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省、市主管部门信息网站发布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全年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工作动态不少于2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
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检疫科普知识、病死畜禽肉尸处置技术、检疫监督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继续推行执法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检疫,保障食品安全
1、强化产地检疫。一是继续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按照分步实施,标准建设的原则,在原有报检点基础上,先在榔坪、高家堰、龙舟坪、大堰、磨市几个出县境动物运输的乡镇按照省报检点建设要求建立规范的报检点。二是制定完善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填写检疫申报单,对来源不明的畜禽检疫申报不予受理,整车调运的动物实施“瘦肉精”抽检。另外,应切实抓好农民自宰自食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监管工作。
2、强化屠宰检疫。一是保持动物凭证凭标进场的成果;二是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范要求》实施同步检疫及“瘦肉精”抽检;三是驻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四是监督厂方完善违禁物自检、不合格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
(三)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1、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兽药GSP后续管理工作,规范兽药经营活动。继续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实施检打联动,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台帐建立,深化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检模式,重点加强对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违禁物、人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养殖业主建好养殖档案,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完善企业违禁药物自检制度并建立档案。确保兽药及生物制品安全有效。完善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
2、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饲料产品质量备案制度,凡进入本县市场销售的饲料,其生产企业必须将产品质量标准和批准文号报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对进入我县的饲料每年分季度进行抽检,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畜禽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加强饲料蛋白原料管理,经常对饲料企业进行监督,强化饲料使用管理,让广大养殖户明白三聚氰胺和违禁药品的危害。
3、强化动物及其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强餐饮及集体伙食单位、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对从事动物收购、贩卖、运输的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动物经纪人登记备案卡。四是进一步加强种畜禽调运监管。积极研究措施,认真落实种用乳用动物调运审批、检疫申报及隔离观察制,及时抓好落地继续饲养动物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有关备案材料,把好调运关口,严防外疫传入。五是做好规模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疫病传播,保障畜产品安全;六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部门联动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兽药、饲料的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培训,塑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制观念强、业务技术精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落实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其档案资料的管理。
6、严格证章标志管理。分级分类建立证章,使用国家统一的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申报单、标识和监督证章。实行订购、发放、使用、销毁、登记备案制度,专人、专章、专库管理,并实行《湖北省动物检疫证明网络管理系统》网上登记,实现检疫证章的可追溯管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规范填写各类动物检疫证明。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走上了标准化的轨道。全县11个乡镇对屠宰检疫验讫印章实行统一管理,并登记备案。
(四)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诚信体系
1、强化责任制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动物检疫员、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动物经纪人、饲料兽药经营及使用企业(个人)签订动物卫生监管责任书及承诺书。
2、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执法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综合情况,对管理对象进行诚信责任评价。诚实守信单位采取授牌、向社会公布表彰等激励机制,对失信单位采取行为曝光、公布查办结果、纳入“黑名单”等惩戒机制,不断增强管理对象的诚信责任主体意识。
(五)加快推进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县畜牧兽医局的重视和支持,利用生猪养殖大县奖励资金或农业切块资金主导建设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设施,力争今年至少引进1台设备进行示范引导。
(六)全面启动“官方兽医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主题活动
以“政治觉悟高尚、思想观念更新、执法能力提高、知识结构优化”为目标,在全县统一开展“官方兽医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活动。着力健全官方兽医、协检员继续教育制度,积极组织定期学习、集中培训、读书心得评比、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模拟办案等活动,争创“十佳官方兽医”、“十佳协检员”、“十佳执法案卷”,全面提高官方兽医及协检员的个人综合能力。
(七)各项记录规范化
全县各项记录采取编印成册,统一印刷,集中发放,让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切实加强工作痕迹管理,完善资料填报,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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