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组织实施2016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5/12/24 10:35:33 关注:732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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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21日从省畜牧局获悉,自明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河南省将继续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全省项目县(市)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及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户计划增加肉用犊牛11万头。项目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即以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力争通过项目实施,调动全省饲养母牛的积极性,增加肉牛基础母牛数量,逐步解决基础母牛存栏数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为增加牛肉市场供应提供基础支撑。
据了解,该项目2016年将继续在尉氏县、祥符区、杞县、洛宁县等37个县(市)实施。项目县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以及全省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含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均可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享受到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贴。
补助对象应在人员、饲养管理技术、圈舍、防疫、粪污处理利用等方面具备开展母牛扩群的基础条件。
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开展杂交生产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
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不包括后备母牛。核查登记后新增基础母牛所生产的犊牛和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根据中央财政安排河南省补助资金规模,确定2016年每头新增犊牛补助标准为1200元。同时,为加快皮南牛品种培育,增加皮南牛基础母牛数量,对新野县在项目实施期间新增的皮南牛犊牛,择优选取2000头,每头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基础母牛饲养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防疫、佩戴电子耳标。
此外,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全省按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5%的比例,安排政策宣传、数量核查、建档立卡、新增犊牛打耳缺(耳洞)标记等方面的支出。各有关省辖市此方面的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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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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