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畜牧网cvonet转评:绝味鸭脖广告,不要低估消费者的素养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7/11/7 12:34:05 关注:6483 评论: 我要投稿
|
|
转眼“双11”临近,新一轮“厮杀”剑拔弩张,广告自然是最常用也最被看重的“利器”之一。绞尽脑汁、苦心积虑地搞创新策划,力求广告更出彩、更能博人眼球,原本是极正常不过的营销行为,更不乏创意独特的经典广告赢得大众喝彩,给企业、品牌创造出令人侧目的传播效应。
然而,极个别商家饥不择食、慌不择路,为制造噱头不择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效果往往也只会适得其反,近日被推广舆论风口浪尖的绝味鸭脖就是又一个典型例证。
绝味鸭脖淘宝官方旗舰店新近上线的促销海报呈现给人们这样一幅暧昧乃至恶心的场景:一张白色大床上,一位姑娘穿着白色衬衣和枚红色内裤,双脚带着脚铐,两腿大开躺坐着,床头挂着同款文胸。海报最醒目的位置用大字写着“鲜·嫩·多·汁,想要吗?”“抵不住的诱惑”……满屏低俗的性暗示令广大网友“一致厌恶”,更有人扒出绝味鸭脖官微里各种色情擦边球、低级的性挑逗,“开黄腔”几乎是这个品牌的日常。在网络一片谴责声中,商家撤回海报并公开道歉。
作为著名小吃品牌,因“味太重”的广告陷入网络舆论的口水之中,俨然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样的尴尬局面恐怕是绝味鸭脖始料未及的,究其原因过于低估了广大网民和消费者的理性和素养,自作聪明地以为低级趣味的广告形式和内容会受到不少人的追捧,孰料面对涉嫌低俗、消费女性的“辣眼睛”广告,不少网友条件反射般地感到深恶痛绝,更有人将其与令一著名餐饮品牌做比对,认为绝味鸭脖之所以逊色很多,缺品位、少内涵或是致命弱点,真是振聋发聩。
类似低俗、恶俗广告近些年来并不鲜见,几乎无不遭到网民、舆论的口诛笔伐,至今似乎也并未见哪个商家或品牌,靠走低俗路线而一炮打响或者成为行业翘楚,但此类有悖公序良俗、挑战道德法律底线的恶俗广告,显然不仅污人眼球,而且污染传播生态,诸多负面效应却不容低估和轻视。
根据《广告法》第57条规定,有发布“淫秽、色情”等禁止情形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分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网民围观、吐槽恶俗广告语,不啻是用另类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为、给力行动,让法规“长牙齿”,不能指望完全靠业主的自觉自律远离恶俗广告,不能再容忍不良广告肆无忌惮地你方唱罢我登场。
|
|
文章来源:齐鲁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