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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2斤鸡肉干半斤是罐子?这场包装套路引发的消费争议,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8/7 14:38:32 关注:101 评论: 我要投稿

  一、事件还原:“2 斤鸡胸肉” 与 “120 克罐子” 引发的 “包装刺客” 现象

  在当前网购盛行的时代,消费者在购物决策过程中高度依赖商品标注信息。然而,河南的肖先生在一次看似普通的网购经历中,意外揭露了商家在重量标注方面的问题。肖先生所购的是两斤 “梦次元” 风干鸡胸肉,按常理,2 斤干货应分量充足。但收货打开包装后发现,单罐标称 250 克的鸡肉干,空罐重量竟达 120 克,实际净含量仅 130 克。经计算,整单购买的鸡胸肉净含量不足 520 克,而包装重量占比高达 48%。这一情况与消费者对 “2 斤干货” 的合理预期相差甚远,肖先生感觉自己遭遇了 “包装刺客”,权益受到损害。
  面对这一消费陷阱,肖先生首先向生产方山东德行天下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投诉。生产方称产品并非本地分装,试图推卸责任;销售方湖南长沙翰儒百货商行则表示已在详情页写出净含量 130 克。但经记者调查,下单页面仅以 “麻辣 500g 送麻辣 500g(2 斤发 4 罐)” 这样具有迷惑性的宣传语吸引消费者,关键的净含量信息被隐藏在二级页面,且字体极小,不易察觉。生产方与销售方的相互推诿,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也暴露了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损害了电商行业信誉。
  二、争议焦点:净含量不显著标注是否构成消费误导

  (一)商家标注方式的争议核心
  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净含量需在包装显著位置清晰、醒目地标注,以便消费者一目了然。然而,涉事商家采用 “毛重宣传 + 净含量弱化” 策略,以 250 克罐装规格为宣传重点,使消费者误以为这是鸡肉干实际重量,而将净含量 130 克隐藏在不显眼处,字体小且难以注意。这种做法利用了消费者对 “罐装食品” 的常规认知差异,故意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此类利用包装规格混淆视听的现象在食品行业并非个别情况。在罐头、瓶装食品领域,类似问题时有发生。例如某品牌午餐肉罐头,空罐重量占比达 35%,宣传时却只强调整罐重量,对实际肉含量避而不谈;部分瓶装饮料采用大容量包装瓶,实际饮料净含量却很少。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二)行业潜规则背后的成本考量
  经企查查数据显示,涉事的山东德行天下食品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2024 年,公司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变为自然人独资,且社保参保人数为 0,疑似家庭作坊式生产。在鸡胸肉原料价格同比上涨 15% 的市场环境下,中小商家面临较大成本压力。为控制成本、获取利润,部分商家采取 “增大包装占比 + 缩小净含量” 手段,形成 “包装越重、利润越高” 的不良行业导向。
  这种为降低成本而牺牲消费者利益的做法是短视的。从长远看,它既损害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当消费者频繁遭遇消费陷阱,对行业信心会逐渐丧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因此,商家应认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只有提供优质、足量产品,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和市场认可。
  三、法律视角:商家行为涉嫌违反法规分析
  (一)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从法律层面分析,商家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此事件中,商家在下单页面突出宣传 “2 斤” 毛重,将关键的 130 克净含量信息藏于详情页角落,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这种 “选择性披露信息” 行为违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显著性原则,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获取全面、准确信息,从而做出错误消费决策。
  在过往司法实践中,已有诸多类似案例。某起食品消费纠纷中,商家未在显著位置标注净含量,法院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按 “退一赔三” 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这表明法律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态度严肃,任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二)游走在虚假广告边缘的宣传行为
  商家宣传行为还涉嫌违反《广告法》。根据《广告法》第 28 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此次事件中,商家明知消费者普遍将 “2 斤” 理解为商品净含量,却故意使用模糊、误导性表述,极有可能构成 “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商业宣传”。若监管部门认定商家宣传构成虚假广告,商家将面临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若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罚款在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024 年,某罐头品牌因包装重量占比超过 40% 且未明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 20 万元高额罚款。这为商家敲响警钟,提醒其在广告宣传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欺骗消费者,否则将付出沉重代价。
  四、消费警示:防范 “包装套路” 的有效策略

  在此次 “鸡胸肉包装门” 事件中,肖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为帮助广大消费者避免在购物时遭遇类似 “包装刺客”,特总结一套实用消费攻略,通过 “下单前查三事、维权时备三证、纠纷处理走三级” 方法,全面守护购物知情权。
  (一)下单前的审慎核查
  核查宣传用语:浏览商品页面时,对使用 “整箱”“罐装”“大份” 等模糊重量表述的商品需保持警惕,此类词汇易使消费者产生商品分量充足错觉,而实际净含量可能不足。建议优先选择明确标注 “净含量 XX 克” 的商品,以便在购买前清晰了解商品实际分量。
  查看详情页细则:不被商品宣传图和夸张广告语迷惑,仔细查看商品详情页细则。在商品参数或包装图中查找 “净含量” 字段,注意净含量与宣传重量差异是否超过 10%,若差异过大可能存在问题。有些商家会用极小字体标注净含量或将其与其他信息混在一起,查看时需仔细甄别。
  核实商家资质:通过企查查、启信宝等平台核实生产方规模和信誉。对小微企业或新成立商家要提高警惕,因其可能因资金和技术有限,在产品质量和包装上降低标准。购买前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了解其经营范围和生产能力,同时关注用户评价和投诉情况,若商家存在大量负面评价和投诉,应谨慎购买。
  (二)维权时的证据留存
  保存订单快照:下单后及时保存下单时的宣传页面截图,即订单快照。此截图记录商家下单时承诺和商品宣传信息,若商家后续修改商品页面,订单快照可作为维权关键依据,防止商家抵赖。当发现收到商品与宣传不符时,订单快照可清晰展示商家当时宣传内容。
  进行实物称重:收到商品后,不急于打开包装,第一时间称重,记录总重与包装重量,计算净含量占比,直观了解商品实际重量是否与标注相符。若发现净含量严重不足,及时与商家沟通并保留称重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维权时使用。
  保留沟通记录:与商家沟通时完整保存聊天记录,尤其是对方承认 “未显著标注” 或其他问题的表述。这些聊天记录可作为维权有力证据,证明商家存在过错。沟通时注意语言规范礼貌,明确表达诉求和不满,若商家拒绝解决问题,可将聊天记录提交给平台或监管部门。
  (三)纠纷处理的合理途径
  平台投诉: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时,首先通过电商平台客服提交证据,要求 “退差价 + 赔偿”。如肖先生案例中,平台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为肖先生提供 500 元补偿并下架问题商品。平台通常有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会根据证据和情况对商家进行处罚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所以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平台投诉。
  监管举报:若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商家拒不配合,可拨打 12315 或登录 12315 平台,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虚假宣传”。举报时提供详细证据和信息,如订单截图、实物照片、聊天记录等,便于监管部门快速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诉讼: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商家拒不配合,且通过平台投诉和监管举报无法解决问题,可凭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消法》第 55 条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诉讼虽过程繁琐,但作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流程,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五、行业反思:“包装经济” 与诚信底线的思考

  此次 “鸡胸肉包装门” 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消费纠纷,更反映出食品包装领域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部分商家将包装设计异化为 “重量魔术”,在合规边缘试探消费者容忍度,这种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引发行业信任危机。
  随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等相关政策逐步落实,监管部门应加强对 “净含量标注清晰度” 的专项检查,建立包装重量占比的行业红线,建议将食品包装重量占比控制在 20% 以内,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通过明确标准和严格监管,促使商家遵守诚信原则,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需提高甄别能力,用维权行动促使商家回归诚信经营。面对消费陷阱,消费者不应沉默,而应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每一次维权行动都是对不良商家的警示,也是推动行业透明化的重要力量。
  从 “雪糕刺客” 到 “包装刺客”,消费陷阱的不断变化提醒我们,在关注商品价格的同时,更要警惕隐藏在 “重量迷雾” 背后的消费陷阱。商家沉迷于包装套路,将失去消费者信任和企业未来。
  下次网购食品时,多花 10 秒钟查看 “净含量”,这一简单举动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也是推动行业透明化的微小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向商家传递诚信经营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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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肉类食品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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