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压实责任筑防线 协作治理聚合力——绵阳科技城新区举行2025年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2/15 13:41:26 关注:72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协同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12 月 12 日,在绵阳市食安委的指导下,绵阳科技城新区组织开展“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此次演练立足实战设置情景,所选事件源于常见食品、常见致病菌及常见操作失误,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意义。演练采取 “实战推演 + 现场模拟 + 视频联动 + 专家问答” 的综合形式,通过 “演问结合、练评一体” 的模式,有效强化了参演及观摩人员对预案条款与处置要点的理解把握,解决了“信息报告时限与程序”“先期控制与现场保护”“流行病学调查与实验室检测衔接”“全链条溯源”“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与权威信息发布” 等突出问题。
演练中,科技赋能成为一大亮点。综合运用 AI 技术辅助分析高风险食品、PCR 快速检测锁定病原、电子取证固证、舆情监测与对抗模拟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显著提升了事件调查溯源、风险研判和舆情引导的效率与精准度,充分展现了科技城新区作为创新高地,在信息化、智能化赋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积极探索。同时,演练情景涵盖企业自查报告、保险报案、志愿者参与随访、专家指导等环节,融入践行 “枫桥经验”、依托志愿者大联盟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实践探索,凸显了社会共治理念,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凝聚共治合力的生动体现。此外,演练还穿插多轮随机提问,考验各单位应急知识掌握与临场应对能力。
演练结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食安委主任指出:一要固化演练成果,完善预案体系。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细节问题和新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筑牢常态防线。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排查与管控,努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强化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要以此次演练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练兵活动,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食品安全应急铁军。四要深化社会协同,凝聚共治合力。要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实践应用,做强志愿者大联盟等共治载体,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引导行业自律,真正构建起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为持续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绵阳科技城新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证书颁发仪式。进一步巩固了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支撑力量。
近年来,绵阳科技城新区始终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持续深化治理创新,全市率先打造“绵州食安通”智慧监管,运用AI技术实现食品安全过程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无纸化转型;推出“政府买单、全域覆盖”模式,实施“绵食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辖区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守好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探索包容路径,创新“餐饮分时共享”模式,助力经营主体降低创业成本,获《光明日报》宣传报道;实施“监管+陪餐”“公安+城管+市监”联勤联动等工作模式,筑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构建多元化共治体系,践行“枫桥经验”,组建志愿服务大联盟,其经验被《长安》、《学习强国》报道。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基。绵阳科技城新区将以此次演练为契机,持续贯彻“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绵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