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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生猪生产补贴扶持政策信息梳理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0/3/30 18:10:53 关注:563 评论: 我要投稿

  为稳定生猪生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农业农村部等多部委及各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措施。为方便广大养殖户读懂利用好政策,本文对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汇总,供大家参考。
  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5月28日
  政策要点: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此外,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应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2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发布日期:2019年7月18日
  政策要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19年8月31日
  政策要点: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4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发布单位: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9月3日
  政策要点: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政策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结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统筹研究后续实施期限问题。
  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发布单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9月4日
  政策要点: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可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同时,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现行15亩上限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机〔2019〕11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9月5日
  政策要点:优化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一是要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本省补贴范围,“缺什么、补什么”“急事急办”,并抓紧商有关部门予以公布。二是要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三是要对生猪养殖场(户)申领补贴优先办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上门服务。四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机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实施,支持推动广大养殖场(户)购机用机。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 ( 国办发〔2019〕44号)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9月6日
  政策要点: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险保额、扩大保险规模,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二是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8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2019〕189号)发布单位: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19年9月6日
  政策要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要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具体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办理。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19年9月7日
  政策要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10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4日
  政策要点: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程开展动物检疫,对符合条件、依法合规调运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不得以保障本地市场名义拒绝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不得通过暂停动物检疫出证等方式限制生猪和生猪产品流通。
  11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政策要点: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达到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试点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2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4日
  政策要点: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保障养殖用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13
  《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政策要点:为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等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认选址。
  1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1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年1月13日
  政策要点:发挥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等社会力量在生猪稳产保供和非洲猪瘟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实验室检测是早期发现动物疫病的必要技术手段,也能为养殖场户恢复生产、加强防疫提供科学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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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第8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0年1月26日
  政策要点:要切实做好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1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
  政策要点:要求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17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8号)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年2月4日
  政策要点:规定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封村断路,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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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日期:2020年2月12日
  政策要点:规定要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不得拦截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等农资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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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发布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年2月14日
  政策要点:要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减免农业信贷担保相关费用,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促进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
文章来源: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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