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问答】真空包装食品标签提示漏气的相关问题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4/4/24 8:55:17 关注:165 评论: 我要投稿

  问
  领导您好,想咨询一下,预包装冷冻虾仁食品为方便运输将包装抽真空,运输过程中微解冻,冰块里的空气释放导致真空消失。为避免投诉,欲在标签中加入“真空消失不影响食用”的提示,这种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
  答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深圳海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操作指引2024/5/18 17:12:35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2024/5/18 7:31:59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2024/5/18 5:31:59
韩国食品原料的管理及合规使用判定方法2024/5/17 9:37:14
2023年,烟台市食品产业产值925.82亿元2024/5/17 9:19:19
韩国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攻略2024/5/17 9:18:4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00312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通大街191号2层01-258C 电话:010-6528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