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广东、浙江、湖南三省公布多批次鸡蛋兽药残留案件!且均是硝唑类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4/2/16 13:52:35 关注:486 评论: 我要投稿

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6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7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检出真菌毒素、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图片

其中,抽检结果显示,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惠丰万佳购物商场销售的放养谷物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以及,2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2024年第1期)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桐庐县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进行了食品监督抽检,流通环节抽检了食品农产品、糕点、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计69批次:市级抽检55批次,抽检均合格;县级抽检14批次,抽检均合格。生产环节抽检了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和蜂产品等共计49批次:市级抽检49批次,抽检均合格。餐饮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计17批次:市级抽检17批次,其中1批次抽检不合格。

图片

抽检不合格项目如下:桐庐灵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桐庐县凤川街道桐庐经济技术开发区岩桥路399号)的1批次鸡蛋检出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此外,2月2日,湖南省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2月第1期)称,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所抽食品29批次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批次所检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图片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韶山市众兴如意购物中心销售的散装鸡蛋检出甲硝唑1.15×10³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图片

上述所列举的三批次鸡蛋的不合格指标均为硝唑类兽药,其中甲唑是最为常见的残留兽药之一,那大家对该兽药又了解多少?

甲硝唑属于抗生素的一种,《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明确指出,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且不得在所有动物食品中检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整改。

图片

而鸡蛋中含有甲硝唑成分,一般与养殖户在蛋鸡饲喂过程中的用药有关,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食用含有甲硝唑的鸡蛋,人体会产生一定的抗药性,影响身体健康。

文章来源:蛋品世界WECD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5月16日:鸡蛋价格小幅上涨2024/5/16 9:32:43
2024年5月16日全国鸡蛋参考价格2024/5/16 9:26:51
浙江省:第19周鸡蛋价格批涨零降2024/5/16 8:59:06
天津市:5月第二周鸡蛋价格稳中伴涨(5月6日-5月12日)2024/5/16 8:58:03
2024年5月15日鸡蛋期货主力合约2409走势情况2024/5/15 19:29:16
2024年5月15日鸡蛋期货主力合约2409走势情况2024/5/15 17:29:1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00312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通大街191号2层01-258C 电话:010-6528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