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餐饮收入13445亿元,同比增长10.8%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4/4/16 16:52:13 关注:67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一季度,各地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用力,政策效应不断显现,生产需求稳中有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市场信心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开局良好。受宏观经济影响,餐饮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但受食品和出行春节后回落的影响,3月份餐饮经济增速下降,限额以上单位更为明显。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3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9020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餐饮收入为396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2%,同比增长6.9%;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1174亿元,占餐饮总收入的29.6%,同比增长3.2%。2024年一季度餐饮收入13445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3551亿元,同比增长9.2%。
一季度国民经济开局良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基础。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稳定向好基础尚不牢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餐饮经济依然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增长态势还不稳固;再加上市场竞争加剧,人员短缺和人才竞争激烈,消费要求日益提高,行业企业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商务部等9部门于3月28日印发《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建成《指导意见》),为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指导意见》主要从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提升餐饮服务品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原料准入、供应链和末端监管方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支持餐饮技能培训,从专业设置、校企合作、劳务品牌、技能竞赛等方面加强餐饮领域人才培养。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引导规范作用。
二是创新餐饮消费场景。优化餐饮供给结构,培育认定一批中华美食街区,发展社区餐饮、老年助餐服务,促进业态融合创新。通过促进餐饮企业下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完善配套产业和设施等支持发展乡村休闲餐饮。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鼓励地方培育餐饮业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平台和促消费平台。
三是增强餐饮业发展动能。发展“数字+餐饮”,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培育知名餐饮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小吃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
四是弘扬优秀餐饮文化。从餐饮文化研究挖掘、传承、非遗保护、文化宣传、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措施,提升中华餐饮国际影响力。支持餐饮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中餐厨师、原辅料等“走出去”。
五是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强化宣传引导,培树餐饮节约示范单位,推动餐饮企业和外卖平台减少餐饮浪费。支持节能环保改造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健康营养膳食。
六是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规范清理涉企收费。健全银企对接机制,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境内外上市、发行信用类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食品经营、广告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执法。维护经营秩序,依法查处餐饮领域不公平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违规行为。
七是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餐饮业统计监测分析。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
文章来源:世界中餐业联合会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