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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猪肉地下产业链调查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2/3/28 10:54:30 关注:448 评论: 我要投稿

     不久前,福建警方连续破获多起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从病死猪“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犯罪网络。但是,监管、打击、惩治犯罪的力度还跟不上实际需要,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而道远。

  重重闯关 病死猪肉成为盘中餐

  2011年7月的一天晚上,民警在福州市乌龙江大桥北侧一小山的半山腰的一栋小楼里,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永和控制。眼前的情景让人触目惊心3台大型冰柜内存放着恶臭刺鼻的病死猪肉,屋外运货车和屋内案板上也放着猪肉,上面爬满了蛆。猪肉总量超过2吨。

  刘永和2009年开始租用此地,从附近养猪场收购病死猪肉,再进行屠宰、分割,将这里变成了一个私宰“黑作坊”。在另一个抓捕点,犯罪嫌疑人凌建君落网。现场同样恶臭熏人,黑乎乎的墙边摆放着用来制作腊肠的色素罐子。

  经调查,刘永和等人收购、屠宰病死猪,将病死猪肉卖给凌建君等人。后者加工成腊肉、腊肠,销售给福州、温州、宁波等地商贩。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然而,这些病死猪肉“逃”过了数道关卡:一是在生产环节,对病死猪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卖到私宰点;二是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被制作成肉制品;三是在销售环节,再次“逃”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销往各地食品市场。

  暴利驱动 收运制贩形成产业链

  刘永和非法收购病死猪案,只是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的冰山一角。2011年7月以来,福建警方侦破一系列病死猪案件,查获病死猪肉1300余吨、制成品480余吨。

  陈金顺是此次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05年曾因贩卖病死猪肉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11个月。出狱后,陈金顺仍然贩卖猪肉,从2010年11月开始,再次贩卖病死猪肉。

  陈金顺的“上家”是陈开梅、林彬霞夫妇。他们在仙游县枫亭镇铺头村一个废弃屠宰场屠宰病死猪。这个窝点由陈金顺提供,条件是屠宰的病死猪肉都卖给陈金顺。陈金顺交代,2010年11月到2011年7月,他从陈开梅夫妇处收购的病死猪肉多达60吨,转手卖给泉州、石狮、福清等地一些肉制品作坊。

  犯罪嫌疑人吴鸿承认,买来的肉基本上都做了腊肉和腊肠,一般批发给一些小摊贩,或者直接卖给消费者。“病死猪肉做成腊肉腊肠后是很难分辨出来的。”

  自此,一个典型的制售病死猪肉产业链产生了。出售病死猪私宰加工销售。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收购病死猪的价格一般为每斤1元多或更低;屠宰后以每斤3到4元的价格卖出;加工成香肠、腊肉,以每斤10元以上出售。而市场上正规产品的价格基本都在20元以上。陈金顺承认,产业链能运行,源头就是病死猪能从养殖场流出。

  执法尴尬 贩卖病死猪肉难定罪

  虽然刘永和对贩卖病死猪肉供认不讳,但由于证据不足,司法机关对他取保候审。大肆贩卖病死猪肉却难以定罪,暴露出执法尴尬。

  据了解,当前制售病死猪肉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除非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一般刑罚较轻,判处几年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罚款。一些犯罪分子服完刑重操旧业,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不怕轻刑、不怕轻罚”,屡犯不止,甚至“边罚边犯”。“治理病死猪肉问题,也需要出台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等,使得法律更具操作性。”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说。据新华社电。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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