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1日讯 (陈国孟 陈胜娜) 近日,笔者从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仙游县对举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将给予奖励,其中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人,最高奖励可达3万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在仙游境内发现生产销售地沟油、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电话12331或0594—8289138等方式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据举报人举报的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一次性按涉案货值的3%及以下的货币奖励,其中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50元到500元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限制,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奖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再加20%。同时,该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举报保密安全保障制度,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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