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饲料中心持续开展“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0/11/17 8:03:50 关注:1115 评论: 我要投稿
|
|
11月9日-13日,国家饲料中心在北京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活动,以评促优,助力监管能力提升。国内43家速测产品生产企业的229个产品参加了本次评价,产品类型包括胶体金单检/多合一联检试纸卡和酶联免疫单检/多合一联检试剂盒,检测化合物覆盖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苯乙醇胺A等13种β-受体激动剂,适用检测对象为动物尿液。
自2012年以来,国家饲料中心已连续组织6届“瘦肉精”速测产品的评价活动,该项工作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本次评价活动启动会上,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黄庆生处长指出速测产品在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速测产品评价对于保障监管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黄庆生处长要求,评价工作要充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全面、持续开展,同时要评好、用好评价成果,切实发挥助力“瘦肉精”监管技术支撑作用。黄庆生处长希望,速测产品生产企业要以参评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一如既往地做好产品质量控制。
评价工作中,国家饲料中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评价方案,精心筹备实验样品和物资,竭力做好现场保障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评价继续采用“参评企业技术人员现场实验,专家现场监督”的组织形式进行。各企业技术人员集中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进行现场实验,20余位业内专家共同完成现场实验监督和结果研判,保证评价“公开、公正、公平”。
持续开展的评价工作影响力逐步增强,发挥的技术支撑作用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以评推优,形成速测产品推荐清单,用以指导各级管理部门实施“瘦肉精”监测和专项整治。目前,已有多地管理部门在“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招标时将该评价结果作为准入考核指标;二是以评促优,通过评价为企业搭建竞争和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发现自身产品不足和性能提升方向;三是示范引领,随着评价工作逐步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评价方案被多省和多行业相关机构借鉴推广应用。
近年来,国家饲料中心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宗旨,持续深入开展了“瘦肉精”和霉菌毒素速测产品评价,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充分肯定。
|
|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