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发臭隔夜肉,大润发被罚没近139万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1/8/29 13:36:46 关注:544 评论: 我要投稿
|
|
8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大润发济南“省博”店(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发臭隔夜肉问题,济南市成立处置小组,依法依规展开立案调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该公司销售腐败变质的猪肉及其制品等行为影响极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8月28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44.18元,没收相关肉品,罚款1371486.8元,罚没款合计1389430.98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5名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罚款合计926552.95元。
同时,将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由A级调整为D级(最高级),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撤销该公司相关荣誉称号,并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对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今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举一反三,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殊食品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让市民安心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记者6月下旬在大润发超市济南省博店暗访时发现,在这里,店员每天备货时最先处理的就是头天未卖完的隔夜肉:不新鲜、味不大的作为9.9元一斤的特价肉卖;臭味明显的冲洗去味再上柜台;发臭变质无法处理的,直接铰馅儿或灌香肠。
8月16日,“济南大润发发臭隔夜肉洗了再卖”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当日,大润发通过官方微博发文公开道歉,表示相关肉品已全部封存下架,涉事员工停职接受调查,门店将立刻进行整改。
8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涉事门店对猪肉全部下架、停止销售,现场查扣库存冷鲜猪肉产品860公斤;对涉事门店开展全面检查,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对现场查扣的冷鲜猪肉等12批次样品全部抽样检验。
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约谈涉事门店华北区负责人和门店负责人,要求山东省内41家门店全部停止销售自营肉品、开展自查。
各门店自查整改完成后,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销售。
8月17日,记者实地探访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大润发省博店,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涉事肉品已全部封存下架,被市场监管部门带走取样调查,柜台售卖的均为当天新鲜肉,没有降价处理肉。
来源:中国新闻网
|
|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