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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公开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3/6 14:03:49 关注:6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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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假劣肉制品(884123)违法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楚雄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十类行为:
(一)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二)生产、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884028)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三)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885406)标准,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在食用农产品(850200)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885406)标准,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兽药。
(五)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六)在食用农产品(850200)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七)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
(八)在畜禽屠宰相关环节,对畜禽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九)伪造或冒用他人品牌、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等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884123);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标识。
(十)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肉制品(884123)中掺杂掺假(如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公开征集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线索报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则需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报送。
三、线索征集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构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受理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权利。
(三)为便于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四、反映线索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
1. 楚雄州公安局:0878-110,0878-3123555。
2.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12315,0878-3012252。
3.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0878-3122096。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1. 楚雄州公安局:cxzhsyzzd@126.com。
2.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cxzspaqwyhbgs@163.com。
3.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cxznyjzfk@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
1. 楚雄州公安局,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9号,邮编675000,注明楚雄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收。
2.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注明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收。
3.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44号,邮编675000,注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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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楚雄州公开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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