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3〕37号
2022年,各地积极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31号)和《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省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开展减量化行动,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市级择优推荐、省级组织验收评定,确定济南市莱芜区富惠众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3家养殖场(附件1)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2022年)”,并准予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附件2),现予公告。
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撑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达标养殖场减抗典型模式,加大技术服务力度,从“养、防、规、慎、替”五个方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落地,提高区域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实现2023年度养殖减抗目标。
省畜牧兽医局对达标养殖场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对达标养殖场减抗成效组织一次再评价,对不符合“减抗”评价标准的养殖场实行退出管理,并收回标识使用权。
附件: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2022年)”名单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及使用说明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2022年)”名单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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