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众智聚“食”力!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培训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5/16 14:31:31 关注:87 评论: 我要投稿
|
|
5月14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培训,旨在提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规范性、精准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50余名业务骨干参与培训。
实地观摩促规范:取真经 立标杆
参训人员深入农村牧区及城乡结合部,实地观摩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单位、餐饮店及小食杂店示范点位。聚焦小作坊生产规范、批发单位进货管理、餐饮店食材管理、小食杂店台账登记等关键环节,直观学习标准化管理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样板”,帮助监管人员精准把握工作要点。
集思广益破难题:汇众志 谋实策
培训设置专题研讨环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生产经营主体分散”“制售假劣手段隐蔽”“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等难点进行交流破题。部分旗县分享推出“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监管手段”“跨区域联动执法打假”“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等典型案例,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可操作实践范例。
靶向发力筑防线:强举措 固根基
培训立足当前整治实际,提出三大强化举措:一是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农牧、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构建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监管格局;二是构建多元宣传矩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治氛围;三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将业务培训常态化,优化执法流程,推动监管队伍专业素养与执法规范化水平双提升。
此次培训既是一次业务提升的“充电赋能”,更是一次专项整治的再动员、再部署。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聚焦农村牧区及肉制品领域风险隐患,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