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市联合深入双汇屠宰场开展动物检疫暨官方兽医宣传教育活动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22 9:03:25 关注:24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动物检疫暨官方兽医依法履职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屠宰环节动物检疫工作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官方兽医廉洁自律意识,4月10日上午,河南省动物检疫总站联合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走进郑州市双汇屠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屠宰场负责人及驻场官方兽医详细解读动物检疫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围绕入场查验、检疫申报流程、信息录入规范、生产台账记录要求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操作指导,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守法意识。同时,在企业显著位置悬挂“无证畜禽莫屠宰,违法屠宰必严惩”、“法律是红线,安全是底线,质量是生命线”等宣传标语,营造依法检疫、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河南省动检总站向双汇屠宰场负责人发放《畜禽养殖、屠宰、运输等生产经营主体动物检疫法律责任告知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物检疫法定义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监督驻场官方兽医签订《官方兽医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全体官方兽医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检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操作,确保检疫工作公正、廉洁、高效。
此次省市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屠宰企业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官方兽医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自觉性,为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和肉品质量安全防线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将此次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动物检疫暨官方兽医依法履职宣传教育月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全市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