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全部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34批(见附件1);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5批(见附件2);发现假兽药3批,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见附件3)。
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产品基础数据查询系统”,可查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1.总体情况:34批不合格产品中,中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产品分别为16批、11批、7批。省级监督抽检产品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
2.不合格项目:34批不合格产品中,24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8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2批产品3个项目检验不合格。
(二)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情况
1.总体情况:4家企业生产的5批产品不合格,其中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产品分别为2批、2批、1批。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的1批穿心莲注射液检出非法添加物黄芩苷。
2.不合格项目:5批不合格产品均为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
(三)发现假兽药和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情况
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假兽药3批,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产品1批。
三、重点监控企业情况
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重点监控企业判定原则,将下列企业判定为重点监控企业:
(一)河南华伦科技有限公司。从经营环节抽取的阿苯达唑伊维菌素粉有效成分阿苯达唑含量为0,经核实为该兽药生产企业生产。
(二)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1批次穿心莲注射液被检出非法添加物。
四、有关工作要求
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各地要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及时做好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处完成后,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法规司,并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条件的,要及时将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建议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王子东
010–59193267
附件:1.2025年第三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 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2.2025年第三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3.假兽药及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 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