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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天衢新区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2/28 11:57:43 关注:3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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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筑牢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强化全链条闭环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护航全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中,养殖主体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限用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养殖、收购贩运环节存在的违规调运畜禽,应检疫未检疫,销售或屠宰无畜禽标识牲畜,伪造、变造、买卖检疫证明及标志,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畜禽屠宰企业未落实入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代宰企业只收费不开展检验检疫,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产品,未依规处置病死及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生猪私屠滥宰、牛羊家庭手工作坊式屠宰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未按规范开展无害化处理,存在病死畜禽调包、违规处置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养殖主体非法处置、销售其胴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利用此类非食用动物胴体加工制作狗肉冻等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七)使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肉馅、肉肠等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含速冻肉制品、速冻水饺、畜禽罐头生产主体),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肉冒充牛、羊、驴肉生产假劣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标签配料表标注不实,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肉类批发市场、商超、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销售主体,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销售假劣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用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鲜肉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驴肉馆、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中央厨房,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违规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肉类产品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综合执法部。受理电话:全国12315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二)社会事务管理部。受理电话:0534-5011370。
(三)公安分局。受理电话:0534-263411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
德州天衢新区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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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德州天衢新区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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