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节日期间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提示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2/31 11:12:08 关注:30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 — 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各食品销售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流物流集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大,为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提示如下: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常态化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供应食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鼓励使用市场监管部门事中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填报模块,提高食品安全自查效率。
  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强化进货渠道审核管理,查验供货者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掺杂掺假、过期、“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食品。采购、销售畜禽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索取并留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来自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
  强化食品销售过程管理
  将食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放置,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避免阳光直射。重点关注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并正常开启,防止食品“脱冷”。销售散装食品要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内容。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佩戴好口罩、手套和帽子。
  强化食品贮存安全管理
  确保食品贮存、销售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保温保湿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加强临期食品管理,科学规划进货量,避免过度备货导致食品滞销积压,防止食品过期。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供稿单位:食品流通科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市监昌平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节日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醒2025/12/31 11:11:38
年味愈浓监管愈严!柳州开展专项检查筑牢元旦、春节食品安全防线2025/12/31 11:10:50
聊城市检验检测中心在省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中获评A级2025/12/31 11:10:27
聊城市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2025/12/31 11:10:05
新疆自治区食安办召开2025年食品安全国考推进会暨第四季度风险会商会2025/12/31 11:09:40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2025/12/31 11:09:1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