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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出台,如何看懂预包装食品标签?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3/11 10:17:52 关注:21 评论: 我要投稿

  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对食品标签标示进行优化和升级,新国标将于2027年3月正式实施。为帮助消费者看懂新版食品标签,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01

  看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标示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是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同的食品名称代表着不同的标准要求。如食品名称为“发酵乳”,则配料表中只能含有乳原料(如生乳、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乳粉)和菌种;如食品名称为“风味发酵乳”,标准要求除乳原料和菌种之外,还可以加入糖、果蔬、谷物等其他配料,乳原料的含量不得低于80%。

  02

  看日期
 
  主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按照现行标准制作的食品标签,保质期往往写得较为宽泛,如几个月等,消费者难以确定准确的保质期节点。为此,新标准规定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不再需要通过计算确定食品何时过期,方便消费者查看。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
 
  为避免食品浪费,新版GB 7718中还增加了消费保存期,这是企业自愿标示的日期。食品过保质期后,不可以再用于生产和销售,但不一定会变质无法食用,部分食品受工艺、包装、成分特点、贮存条件等影响,保质期限较长,如罐头食品、冷冻食品、脱水食品等。标示消费保存期的食品,即使过了保质期,风味、口感等可能发生变化,但还可以食用,并且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过了消费保存期的食品,不能再食用。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
 
 03

  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
 
  消费者可通过配料表了解食品中含有的配料。配料表中排名越靠前的配料,加入量越多。加工食品时加入并且存在于终产品中的所有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都应在配料表中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明示(加入量小于2%的配料可在配料表最后以任意顺序标示)。对于添加的复合配料,应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按要求必要时展开标示原始配料。
 
  营养成分表包含能量和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其中,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种“核心营养素”属于强制标示内容,新版GB 28050还增加了饱和脂肪(酸)和糖。其他营养成分(如维生素C、钙、铁等)属于选择标示内容。营养素参考值(NRV)使用方式为“NRV%”,以计算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
 
  04

  新版GB 7718不再允许“零添加”“不添加”等不科学的声称
 
  部分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在标签上标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其实,这一声称并不代表食品更安全、更健康。“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如某款食品标签上写“不添加蔗糖”,但其实蔗糖只是糖类中的一种,其食品原料本身可能含有大量糖分,此时“不添加蔗糖”就只是宣传噱头。还有些食品使用“不添加甜味剂”的声称,却造成消费者认为该食品中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为避免“不添加”“零添加”等不科学的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食品,新版GB 7718实施后,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这类用语。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
 
  需要注意的是,新国标将于2027年3月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新国标,在这一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也可以在标准实施后销售到保质期结束。

  专家执笔人:

  朱  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主任

  黄  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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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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