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最大合力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公安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2/1 12:36:59 关注:285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近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协同共治、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履职。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两步走”的目标:到2027年,生态警务机制基本建成;到2035年,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同时,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四项主要任务。
在强化刑事打击方面,《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古树名木、非法捕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河道砂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突出犯罪。针对相关犯罪职业化、团伙化、链条长、跨区域等突出特点,健全完善案件督办、集群打击、线索协查等机制,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
在加强主动预防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地方探索符合实际的河湖警长、林警长和生态警长机制建设。借鉴一些地方“生态警务+”和“+生态警务”做法,可在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的部位分类建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联勤工作站等基层协作平台,实现生态警务与其他日常警务有机结合、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在推动综合治理方面,《意见》要求,坚持以打促治,及时将发现的风险隐患通报有关部门,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坚持保护修复并重,找准切入点、契合点,在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工作中,依法引导行为人积极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服务价值转化方面,《意见》要求,推动打击犯罪与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转型有机结合,助力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和生态产品总值。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名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犯罪,加强优质生态资源保护。
《意见》还对健全组织协调、实战运行、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以及加强队伍建设、数智赋能、法治建设、基础建设等支撑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海警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分级分类推进“公安+行政”部门联动协作,以最大合力实现最佳效果。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