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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无免疫标识、无《动物检疫证明》生猪被查获!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1/31 9:21:52 关注:3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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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5年11月20日,当事人赖某某从四川省万源市罗文镇农户家中收购生猪33头,使用从朋友处借来的备案车辆(车牌号川E*)装载。在该批生猪无免疫标识、无《动物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启运,计划运往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的全昌屠宰场用于屠宰销售。车辆行驶至宣汉县普光镇大河扁公路旁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核实,涉案的33头生猪总重量为3690千克,货值金额为44280元。
处罚结果
2025年12月29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9926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实施生猪产地检疫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关键环节,是从源头控制疫病的重要手段。依法严格管理动物检疫活动,对保障生猪生产安全、肉品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源头控制疫病传播,保障生产与公共卫生安全。产地检疫直接在养殖环节把关,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染疫动物,防止其进入流通环节,有效降低疫病扩散风险。
二、规范养殖行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督促养殖企业(货主)依法履行检疫申报义务,有助于完善免疫档案与养殖台账,推动规范化生产。通过畜牧兽医管理系统对存栏、出栏、免疫、死亡等数据进行动态管理,为行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障生猪健康上市,守护肉品安全。 官方兽医实施的产地检疫对生猪临床健康状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上市生猪健康合格,是保障肉品安全的重要防线。
动物疫病防控涉及多环节综合施策,动物检疫作为连接养殖、流通和屠宰的关键环节,对保障“从养殖到餐桌”的全链条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警示意义
动物检疫事关畜禽屠宰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而运输车辆作为动物流通环节极为关键的一环,若未按规定及时做好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私自调运动物,易造成当地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调运养殖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者触犯《刑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养殖户及相关运输、经营、定点屠宰从业者,经营、运输、定点屠宰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时,一定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检疫,走正规渠道,依法经营。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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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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