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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4月24日公布2025年年报。年初至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1.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51%;基本每股收益0.007元/股,比上年同期增加113.21%。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冷却肉及冷冻肉、低温肉制品、预制菜系列产品(速冻调理产品、牛肉系列产品)、发酵肉制品、速冻米面制品、即食休闲类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产能布局合理、拥有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出色的研发能力和多层次客户群体,综合竞争力较强。
(一)主要产品情况
(二)品牌运营情况
主要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多渠道针对性覆盖目标消费客群,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满足消费者诉求。
(1)经销商模式
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合同,约定销售任务、价格、质量标准、限定销售区域、奖励等,经销商现款提货。销售渠道主要为专卖店、商超。公司鼓励经销商开设加盟门店,并予以相应政策支持。
(2)线下直营模式
主要是以公司投资开设并管理的旗舰店、展示店以及大型KA商超(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签订年度框架销售合同)为主,公司派驻相关人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公司产品并负责客情维护。
(3)电商模式
公司通过在天猫、京东、拼多多以及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上开设旗舰店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并逐步拓展电商分销体系,积极参与直播、私域社群、社区团购等新零售渠道,与直播带货达人合作,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4)大客户模式
公司与肉制品加工企业、知名餐饮集团、企事业单位等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除提供标准化产品外,还会根据部分客户特定需求定制化产品,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综合服务。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总额合计为249,934,182.01元,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94%。门店销售终端占比超过10%
□适用☑不适用
线上直销销售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线上店铺有天猫旗舰店、京东自营店与POP旗舰店、拼多多旗舰店、抖音和快手小店、微信视频号和小程序、东方甄选APP等,主要销售预制菜系列产品、低温肉制品、冷却肉等。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10%以上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一报告期的变动幅度超过30%
□适用☑不适用
采购模式及采购内容
向合作社或农户采购原材料占采购总金额比例超过30%
□适用☑不适用
主要外购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超过30%
□适用☑不适用
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山东、北京、陕西、吉林、江西设有五大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均具备肉制品精深加工能力;预制菜业务主要集中在山东、陕西、江西生产基地;生猪屠宰业务主要在山东、吉林基地,陕西基地正在进行200万头/年生猪屠宰项目建设。
(1)生猪屠宰业务
公司现阶段生猪屠宰业务由子公司同得利、吉林得利斯承担,公司从猪经纪、大型养殖企业等采购生猪,经过严格检验、检疫后入厂待宰,屠宰后将猪胴体置于-18℃的环境下进行1-2小时预冷,后转入0-4℃的环境中脱酸排毒16-24小时,脱酸排毒后的猪肉一部分作为冷却肉直接对外销售,另一部分为公司预制菜、低温肉制品等精深加工业务提供原材料,剩余部分则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冷冻储备。
(2)预制菜及肉制品精深加工业务等食品加工业务
公司各子公司及事业部根据市场部反馈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部门协调并下达指令,生产部门根据计划指令进行产品加工。在实施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按照工艺配方进行标准化生产,质量管理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监控,产品按照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分类入库、出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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