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谣言缘何经常刷屏?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18/8/2 9:08:19 关注:830 评论: 我要投稿
|
|
“葡萄皮上长刺还能吃吗”“小龙虾的致命真相:全世界都不敢吃,中国人却还被蒙在鼓里”……类似文章经常会在朋友圈刷屏,但最后证实其中不少都是耸人听闻的谣言。
在近日举行的2018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处长方晓华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主动加大正面宣传,在“产出来”“管出来”的同时,做到“讲出来”,用科学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
食品类谣言占45%
今年上半年,网络中先后出现“吃草莓容易感染诺如病毒”“喝茶等于喝毒药”等谣言,使一些消费者无所适从。
食品是网络谣言重灾区。数据显示,根据网络谣言所涉及的领域进行分类,食品类别占比最高,达45%。
农产品作为食品的源头,其谣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方晓华介绍说,舆情监测数据显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面报道中近一半是谣言、传言。
“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产生的社会危害非常大,不仅给消费者造成恐慌,搞得老百姓吃啥都不放心,而且容易对产业造成冲击,有的时候甚至是毁灭性打击。”方晓华说。
2015年曾经传出“毒草莓”谣言,致使当年全国多个地方的草莓滞销。北京昌平的草莓日销量下降了82%,销售价格下降了一半多,两周时间便损失了2600余万元。2017年初,一段2分钟的“塑料紫菜”谣言,更让晋江紫菜行业损失了近1亿元。
微信成食品谣言传播主平台
在互联网时代,谣言传播呈几何级数传递,危害更大。2017年食品造谣治理报告显示,微信是食品谣言传播的主平台,占比达72%;其次是微博,占比达21%。两者加起来有90%的传播量,成为食品谣言传播的主渠道。
方晓华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在传播过程中的一大特征就是标签化,谣言普遍自带“致癌”“有毒”“激素”这样的标签,用极尽夸张的词语吸引网民的眼球。
视觉化是另一大特征。“塑料大米”谣言中是把相关图片移花接木,到了“避孕药葡萄”谣言的时候,已经是小视频成风。“应该说谣言更倾向于用一些视觉化的表现手段,来让自己看起来更‘真实’。”方晓华说。
在方晓华看来,网络空间自带的匿名化、低门槛、跨时空和去中心化特性,也助长了网络谣言传播的“蝴蝶效应”。
“网络谣言散布在各个角落里面,此起彼伏,不会很快消除。”新华网政务大数据事业部总监吴新丽建议,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这样一些先进技术,及时发现谣言,并及时追踪它。
2015年8月成立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通过对食品谣言研判、规律、特点分析,建立了谣言案例库,对辟谣事件进行剖析,聚焦如何更有效地开展食品辟谣的宣传工作。
吴新丽以“小龙虾的致命真相”谣言为例说,该谣言从6月10日开始传播,到6月23日基本结束,传播时长两周,传播总量688篇,传播渠道包括新闻、论坛、微博、微信、APP以及境外新闻。其中微信占比最大,微博其次。
辟谣前后,网民们的情绪大不相同。网民看到谣言后普遍的反应是:“是真的吗”“以后再也不能吃小龙虾了”。而在辟谣后,变为:“原来是虚惊一场”“又可以继续美食了”等。
“讲出来”占领舆论阵地
一家知名咨询公司2017年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达到93.83%。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众对于相关信息的了解只有50%左右。“强烈的信息需求和科学认知之间形成了矛盾,也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创造了条件。”方晓华说。
谣言产生并且得到广泛传播,最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在由政府、食品生产者、消费者和媒体构成的多元系统中,如果信息公布的不及时、不畅通,信息的交流不均衡,就容易引发谣言。
对此,方晓华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主动加大正面宣传,在“产出来”“管出来”的同时做到“讲出来”,用科学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
他指出,面对谣言,首先要“主动讲”。特别当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出现后,要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准确主动地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传闻。
其次,要“广泛讲”。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常态化信息交流,通过博览会、展销会、公益广告和多种新媒体,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最后,要“深入讲”。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推广科学种养技术,不断提升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提高科学认知水平,引导公众放心消费。
|
|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蒋菡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