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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划红线 食品标签“文字游戏”终结!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2/12 20:41:38 关注:12 评论: 我要投稿

  一、商标宣传 “陷阱”:警惕 “专用”“手工” 等表述误导

  在消费市场领域,商标并非仅仅作为一种标识存在,其往往承载着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工艺以及来源的预期。然而,部分商家却在商标使用方面采取不当手段,利用消费者对商标术语的信任,设置各类 “陷阱”,从而误导消费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犹如警示之钟,明确指出并严厉打击此类不正当行为。
  (一)未注册商标的误导性表述问题
  “手工制作”“零添加”“特供” 等词汇,在消费者认知中通常代表着高品质、纯天然以及独特性。但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关注,在未注册的商标中随意使用这些词汇,与产品实际属性严重不符。例如,市场上某些标称 “手工面” 的产品,消费者购买时以为是手工揉制、擀面,具备传统手工制作的特质与口感,而实际却是机器大规模生产的产物,口感和品质与真正的手工面存在显著差异。还有些产品在包装上醒目放大 “0” 字,暗示 “零添加”,但仔细查看配料表,却发现含有防腐剂等添加剂。此类行为,无疑是利用消费者对这些词汇的美好想象,进行虚假宣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对产品工艺和原料的认知。
  (二)已注册商标的 “搭配陷阱” 现象
  即便商标已成功注册,商家也不可随意搭配使用以误导消费者。“多半袋面” 这一宣传曾使不少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为购买的产品重量比以往多了多半袋,而实际上 “多半” 只是商标,产品的实际克重并未增加,这是典型的商标与商品名称搭配误导消费者的案例。又如 “一品牛肉干”,从名称看,消费者通常会认为是牛肉制成的肉干,但实际配料表中显示的却是猪肉。这些行为,既违背了商业诚信原则,也违反了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定,被新规严令禁止。
  二、“0 添加” 营销落幕:明晰 “不添加” 与 “不存在” 的区别

  在消费市场的众多宣传话术里,“0 添加” 曾是热门词汇,从酱油到酸奶,从果汁到零食,各类产品纷纷以 “0 添加” 为宣传卖点,似乎只要贴上 “0 添加” 标签,就等同于健康、优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今年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 GB 7718 - 2025,为 “0 添加” 营销热潮画上了句号。
  (一)“0 添加” 的科学真相与法规禁令剖析

  从科学角度而言,“0 添加” 是一个易引起误解的概念。以酱油为例,很多宣称 “0 添加防腐剂” 的酱油,在生产过程中确实未额外添加苯甲酸钠这类常见防腐剂,但大豆在发酵过程中,会自然产生苯甲酸,而苯甲酸(包括其钠盐)本身就是一种防腐剂。也就是说,虽然生产过程 “0 添加”,但终产品其实还是含有防腐剂成分。这种 “过程宣称”,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最终 “不含有” 某种物质,造成认知偏差。
  新规 GB 7718 - 2025 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 “不添加”“零添加” 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无论是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还是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都不得使用 “无”“不含” 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这意味着,今后市场上不会再出现打着 “0 添加” 旗号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包装和宣传。
  (二)企业合规提示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需在新规实施的过渡期内,尽快对产品包装、宣传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删除所有 “0 添加” 相关表述。若整改不及时,一旦新规正式生效,产品仍带有这类违规宣传,企业将面临处罚,不仅损害品牌形象,还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而消费者在新规实施后,亦应转变消费观念,在选择食品时,不应被 “0 添加” 这样的宣传术语迷惑,而是直接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了解食品的真实成分和营养信息,做出更为理性的消费选择。
  三、“0 蔗糖”≠“0 糖”:准确解读营养标签至关重要

  在健康饮食的发展趋势下,“减糖” 成为众多消费者关注的重点,“0 蔗糖”“0 糖” 等宣传语频繁出现于食品包装上,看似相近的表述,实则存在较大差异,消费者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商家的 “文字陷阱”。
  (一)糖分定义与法规差异解析
  根据 GB 28050 - 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营养标签中标示的 “糖”,指的是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这几种单糖和双糖的总和。而 “0 蔗糖” 仅仅表明产品中没有添加蔗糖,但并不意味着产品中不含有其他糖类,如葡萄糖、果糖、乳糖等。
  市场上很多饮料,打着 “0 蔗糖” 的旗号,宣传产品不含糖,适合减肥人士或糖尿病患者饮用,然而仔细查看配料表,却发现含有高果糖浆。高果糖浆由果糖组成,甜度高,升糖指数也不低,大量摄入同样会对健康造成影响,比如增加肥胖、糖尿病等疾病的发病风险。消费者若仅依据 “0 蔗糖” 的宣传,不深入了解产品的实际糖分组成,就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摄入过多糖分。
  (二)新规下的正确声称方式
  新规 GB 28050 - 2025 的实施,不仅明确了 “糖” 的定义和标示要求,还规范了 “0 糖”“低糖” 等声称方式。当食品中的糖含量满足 ≤0.5g/100g(固体)或 100mL(液体)的要求时,才可以声称 “0 糖”;当糖含量满足 ≤5g/100g(固体)或 100mL(液体)时,可以声称 “低糖”。
  对于乳制品,由于其含有乳糖,在声称时又有特殊规定。当乳糖含量满足 ≤0.5g/100g(mL)的要求时,可以声称 “0 乳糖”;乳糖含量满足 ≤2g/100g(mL)的要求时,可以声称 “低乳糖”。这就要求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必须严格按照营养成分表的检测数据,规范使用这些声称用语,不能随意夸大或模糊表述。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新规实施后,营养成分表中的强制标示内容由 “1 + 4” 变为 “1 + 6”,新增的 “糖” 和 “饱和脂肪(酸)”,使消费者能更直观、清晰地看到产品中的糖分含量。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不能再仅凭 “0 蔗糖” 这样的宣传来判断产品的含糖量,而是要学会查看营养成分表中的 “糖” 含量,根据自身健康需求,理性选择食品。
  四、食品名称 “原料捉迷藏”:食品名称应确保 “名副其实”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购买了一包 “牛肉水饺”,本期望品尝到牛肉的鲜美,煮好后却发现里面大多是猪肉馅;或者购买了一根 “猪肉香肠”,食用时却感觉有鸡肉味。这些看似简单的食品名称,背后却存在诸多问题,而新规对此进行了严格规范。
  (一)原料名称与含量的强制对应要求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如果名称体现了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原料,那么该原料必须是主要原料。这意味着,“牛肉水饺” 里不能再添加猪肉来混淆视听,如果名称里只体现了一种原料,比如 “纯牛肉丸”,那么所用原料就必须全部来自这种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如果名称体现了两种以上原料,像 “牛肉猪肉水饺”,那就必须按照添加量从高到低在名称中排序。
  这项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食品名称与实际原料相符,杜绝商家利用名称误导消费者。以往,有些商家为降低成本,在产品名称上做文章,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与预期不符的产品。
  (二)典型案例与合规要点
  曾经,市场上出现过一些 “猪肉香肠”,消费者冲着猪肉购买,食用时却发现有鸡肉成分。还有一些号称 “海鲜味零食” 的产品,配料表里却根本找不到海鲜的影子,只是用了海鲜味的调味料来营造口感。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对于企业来说,新规实施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注食品名称和原料。在生产 “牛肉猪肉混合香肠” 时,要确保牛肉和猪肉的添加量与名称排序一致,并且在产品包装上,要让消费者能够清晰地看到配料表和原料比例。而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发现食品名称和配料表不一致,比如 “牛肉水饺” 里猪肉是主要原料,就可以依据新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退换货,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五、复合配料 “拆分术” 失效:配料表应杜绝 “玩套路”
  在食品配料表领域,复合配料一直是一个容易被忽视却又暗藏问题的部分。过去,一些企业利用法规的漏洞,在复合配料的标示上采取不当手段,误导消费者对食品成分的认知。
  (一)旧规漏洞与新规封堵措施
  在旧规 GB 7718 - 2011 问答第二十七条中,存在这样的规定:如果复合配料的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就可以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的各原始配料,而且各配料的顺序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量决定。这一规定看似合理,却被部分不良企业利用。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产品,在配料表上标示出 200 多种蔬菜水果配料,乍看之下,消费者会认为这款产品营养丰富,富含各种蔬菜水果的营养成分。但深入探究后会发现,这些所谓的蔬菜水果配料,其实只是一种复合配料发酵液的 “拆分标示”,产品中实际添加的并非真正的新鲜蔬菜水果,而是经过加工的复合配料,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为杜绝这种现象,新规 GB 7718 - 2025 及其问答明确规定,除复配食品添加剂外,复合配料必须整体标示,严禁展开标示原始配料,必须体现复配属性。这就意味着,今后企业不能再通过 “配料堆砌” 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必须诚实地标注复合配料的真实情况,让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成分。
  (二)企业标识规范与消费者识别方法
  对于企业来说,在新规实施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复合配料的标识。如果产品中使用了复合蔬菜汁作为配料,就应该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 “复合蔬菜汁”,而不能将复合蔬菜汁中的各种蔬菜原料拆分出来一一罗列。如果复合配料中含有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也需要在复合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如 “酱油(含焦糖色)”。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在选购食品时,如果发现配料表中出现异常多的原料名称,就需要提高警惕,判断是否存在复合配料拆分标示的情况。在购买果汁饮料时,如果配料表中密密麻麻地罗列了几十种水果名称,而产品价格又相对较低,此时就应怀疑这些水果是否只是复合配料的拆分展示,而非真正添加了这么多种新鲜水果。消费者应优先选择配料表清晰、合规,复合配料标示明确的产品,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结语:新规落地,切实守护 “舌尖上的知情权”
  2025 年多项食品标签法规的实施,标志着食品行业 “文字游戏” 时代的终结,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维护。对于企业而言,这不仅是法规约束,更是提升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契机。从产品包装设计、商标使用,到营养成分宣称、配料表标示,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循新规,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清晰,以诚信经营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消费者在享受新规带来的透明消费环境时,也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养成查看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的习惯,不被夸张宣传迷惑,理性选择食品。一旦发现疑似违规的食品标签,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执法力度,使法规切实发挥效力,对违规企业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只有法规、企业、公众三方共同发力,构建透明、可信的食品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在享受美食的同时,吃得放心、安心,真正守护好 “舌尖上的知情权”。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营养学会、公开报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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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肉类食品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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