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2/25 17:58:13 关注:458 评论: 我要投稿
|
|
|
司法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
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司法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15日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仲裁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专业化仲裁机构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仲裁机构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中心)等内设部门,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员名册,集中服务资源,提供专业仲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家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仲裁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推荐名录。支持仲裁机构从商标专利审查员、预审员、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工程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人员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完善知识产权仲裁秘书的选拔培养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专家库。
二、完善专业仲裁规则。仲裁机构结合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实际,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规则。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与仲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为知识产权仲裁提供咨询、立案协助、庭前调解等支持。探索技术调查官参与仲裁程序,为查明仲裁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支持有关产业商协会在章程中设立知识产权仲裁条款,推动商协会会员企业将知识产权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三、扩大仲裁适用范围。支持仲裁机构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商协会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动选择仲裁方式依法化解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拓宽知识产权仲裁范围,探索在专利开放许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等争议中引入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结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专题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仲裁知晓度。
四、推进涉外知识产权仲裁工作。鼓励仲裁机构积极参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与国际知识产权相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仲裁机构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对接机制,引导企业选择中国仲裁机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完善工作机制,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中国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加强工作保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研究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中重点问题,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行政裁决、行政确权、公证、调解等有机衔接,促进纠纷专业高效化解。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打造若干高水平知识产权仲裁基础研究平台,结合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需求,开展专题研究。加大仲裁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领域适用研究。分级分类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仲裁培训,提升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定期收集发布各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有益做法经验。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司法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