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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冻猪肉储备临时收储工作的公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8 12:41:25 关注:1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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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省级储备肉调控市场作用,根据省发改《关于发布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一级预警的公告》要求,按照《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级冻猪肉临时收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数量和品种
本轮计划收储省级冻猪肉400吨,冻猪肉为当年加工的冻带皮二分体片猪肉(简称白条肉)。
二、承储企业确定流程
通过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平台以竞价交易方式确定承储企业、入储数量和入库成交价格。
(一) 企业资质要求。列入青海省省级储备承储企业备选名录库,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征信及财务不良记录,在以往加工、承储和出库任务中不存在违约行为的企业可以参加省级储备肉竞价交易。参加竞价企业需配备与交易平台相匹配的网络条件。
(二)竞价交易流程
1.标的设置。冻猪肉400吨,分2个标的,每个标的200吨。
2.竞价时间。竞价交易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分2个批次进行。其中,冻猪肉1号标的竞价时间为9:30-9:50,2号标的为10:00-10:20。
3.交易报价。储备肉竞价交易报价为肉品运进承储企业冷库并完成堆码后的入库价格,包括出厂肉价(含税金、包装费)、运杂费和入库费。竞价管理系统将交易中系统提前设定价格上下限,企业需在价格限定范围内完成报价。
4.竞价规则。企业通过在网络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dev.qhrcc.cn/storage”进入“储备肉管理平台”,即可开始参加交易。竞价交易开始后,企业按对应品类自主参与各标的报价,最终采样报价以系统关闭前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形成排序时以最后一次修改报价时间为准。报价结束后,系统在后台管理端按照“同等条件下价低者得,同等价格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排序并生成结果,确定承储企业、承储数量和入库成交价格。
注意事项:请企业在交易开始前30分钟进入平台系统测试并等候。竞价结束生成结果,企业承储合同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合同随后发出,承储企业打印签章后送还。竞价结束后如对交易结果存有质疑,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反映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过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971-6321780。
三、储备肉品质量要求
承储企业对肉品质量负全部责任,严禁掺杂掺假、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严禁注水肉。所储冻猪肉应为符合国家标准GB/T 9959.1的冻带皮二分体片猪肉,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违禁药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生猪产地均应来自于非疫区,并具备相关检疫合格证明。
四、包装和标识要求
每片猪肉的臀部和肩胛部必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检验合格印章,字迹必须清晰整齐。冻白条肉包装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每袋装一片冻猪肉,包装要牢固。编织袋外包装上印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千克)、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的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注明贮存条件。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生产日期标识不得加贴、补印。编织袋内应放置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合格证。
五、入库时间和验收入库
(一)入库时间。成交企业必须在交易结束后30日内完成标的入库。
(二)验收入库。承储企业要严格把好入库数量质量关,做好交储初检工作,索取加工期间活畜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和交储冻肉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入库期间,承储企业(冷库)与加工企业(加工车间)要做好交接工作,填写《青海省省级储备肉入库交接单》并双方签章确认,对交接时关键环节留取现场影像资料,双方保存《交接单》和影像资料至少两年,以此作为储备费用结算重要凭据。省级储备肉与其他肉品应明显物理区分,实行专仓专垛。省商务厅负责省级储备肉数量检查及核实工作,必要时按照规定委托相关单位开展质量公检工作,检验抽取样品由承储企业在保管库耗中扣减。入库时间自收储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公检验收的日期计算。
六、轮库和投放安排
省级储备肉出库参照《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规定,分为承储企业轮库和主管部门指令投放。
(一)轮库安排。此次储备肉轮换计划如下:冻猪肉于2026年10月和2027年1月开展两次轮换,每期轮库不得超过60天,轮换比例不超过总承储量的40%。
(二)投放安排。此次储备肉本计划于2027年春节、五一假期前后分两批投放,每次投放量为实际储备50%。承储企业按照省商务厅出库通知具体要求,尽快按规定完成出库任务。
(三)应急投放。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研提投放计划,组织承储企业开展应急投放,承储企业按要求无条件保质足量迅速投放,并在投放后60日内完成补库。
七、资金和补贴
(一) 收储资金。省级储备肉收储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自筹解决。
(二) 费用补贴。根据《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冷藏保管费按照每日每吨4元,实际在库储存数量和天数计算;占用资金利息补贴按照收储成交价格、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实际储备天数计算;猪肉急冻处置费按次220元/吨计算;商品库存损耗按入库价款4‰给予一次性补贴。以上费用在承储企业完成本年储备和投放任务后一次性结算。
八、储备工作要求
参与竞价企业要严格执行《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竞价资格条件、恶意串通价格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中标结果,并从备选名录库剔除。
承储企业要认真履行好入库、在库和出库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在库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及储存安全,主动接受省级有关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公检单位随机检查,配合落实有关管理措施。当发生不可抗力特殊突发情况,影响该项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提供当地储备肉相关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证明或相关佐证。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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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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