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名企动态 → 文章内容

温氏股份:证监会批准公司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0/7 22:04:35 关注:4353 评论: 我要投稿

    9月30日,温氏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温氏股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基于WebRTC及LLM的实时视询数字人询问方法、系2026/3/4 21:12:01
温氏股份:公司现持有青岛双安48.1816%的股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2026/3/3 15:35:43
温氏股份: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主产业上下游,积极投资具有发展潜质的行业和企业2026/3/3 15:35:25
温氏股份:公司1月份肉猪养殖综合成本为6元/斤2026/3/3 15:34:59
温氏股份:销售肉鸡13.03亿只在全国养鸡上市企业中销量位居第一2026/3/3 15:34:21
温氏股份:公司2026年1月肉猪销量环比下降,主要是受公司前期投苗减少影响所致2026/3/3 15:33:1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