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6年种业监管执法工作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19 18:51:38 关注:46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有关规定,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2026年种业监管执法提升年活动,在严格常态化监管基础上强化全链条全流程精准管控,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动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有力保障农业用种安全,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种源基础。
通知要求,坚持“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聚焦关键农时农事,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分别以玉米、水稻、大豆和小麦、油菜等种子为重点,严查质量及包装标签、经营档案、备案等情况,严惩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夏季制种关键期开展基地检查,重点核查生产合同、亲本来源、品种权属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盗取亲本、非法扩繁等行为。冬季开展企业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条件、生产经营档案、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情况。持续推进网络售种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部分网络售种商户集中县开展实地核查,严查虚假主体、许可备案信息不实及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行为。督促指导网络平台严格审核售种主体资质,清理整治无许可证或未备案售种商户,及时下架问题种子。强化牛冷冻精液质量整治,加大冻精抽查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推行“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冻精、未经审批进口冻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种畜禽进出口许可审批,提高引进冻精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马铃薯种薯和食用菌菌种质量整治,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备案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销售假劣种薯、菌种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质量纠纷和问题线索,强化跨省份、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用种地和供种地加强协同配合,依法依规稳妥处置。
通知明确,深入开展生产经营许可核查,落实“谁发证、谁监管”要求,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条件资质和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依法注销、撤销、吊销一批生产经营许可证。规范种子检验机构运行管理,继续组织对种子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整治报告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结果不真实及无资质出具报告等行为。全面推进涉种案件精准管理,聚焦案件发生区域、违法主体、行为类型,强化精准监管执法。在售种用种高峰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加快种业法规制度建设,为市场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企业等合法权益。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