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温氏股份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4/2/20 7:42:29 关注:3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2月18日,农历新春第一个工作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聚焦产业科技话创新、谋未来,不断夯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根基,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温氏股份董事长温志芬参加了大会。
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温氏股份积极响应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号召,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2023年,温氏股份以强大的韧性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实现了肉鸡和肉猪销售量的历史新高,年度收入也创历史新高。在生猪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还能获得如此成绩,不仅凸显了温氏股份在行业困境中的稳健经营,更显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实力。
温氏股份创立于1983年,现已发展成一家以畜禽养殖为主业、配套相关业务的跨地区现代农牧企业集团。四十一年来,温氏股份始终坚持以“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致力于提供优质、健康的食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为行业发展及菜篮子保供做出贡献。
精诚合作,2023年合作农户获总收益超100亿元
温志芬在2024年新年贺词中说道:“温氏股份总体情况持续向好,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鸡猪主业竞争力持续提升,综合成本大幅度下降;改革成效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模式优势充分发挥,农户收入创新高。”
2023年,温氏股份4万多户合作农户获得总收益超100亿元。温氏“公司+农户”合作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劳动力等形式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并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撑和稳定的销路支持,不仅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不仅如此,温氏股份还进一步丰富“公司+农户”发展模式内涵,带动更多的农户和村集体实现共同富裕,积极参与云浮市“政银企村”“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助推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效果非常明显。
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
1月上旬,温氏股份总裁黎少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回顾2023年,我们的发展思路非常明确,就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力争通过三年“强技提质大行动”,让企业在育种、环保、营养等多方面再上新台阶,提升整个集团的竞争力,为广东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温氏力量”。
作为国家创新型企业,温氏股份高度重视科技与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创业早期就开始探索信息化建设、培育畜禽品种、生物制药研发等,组建有国家生猪种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平台。
融合发展,实现全产业链业务布局
温氏股份充分发挥肉鸡、肉猪等产业优势,不断延伸产业链,积极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了“从农场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更有品质的产品选择。2023年,温氏股份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温氏股份积极布局屠宰产能,快速发展鲜品业务,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战略。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温氏股份通过“掌控渠道,直配终端”的总体思路,推动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毛鲜联动策略成效显著;生猪屠宰加工业务已组建好专业团队,逐步围绕公司养殖优势区域布局屠宰加工项目。同时,温氏股份积极发展预制菜等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业务,先后成立了温氏佳味、温氏尚厨,加快探索预制菜产业发展。
未来,温氏股份将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强创新资源投入和完善创新机制,坚持向内要效益,继续依靠文化、模式、技术、责任四大驱动力,保持从严作风,激发拼搏动力,以奋斗者的姿态来迎接新机遇和新挑战,一层一层精心构筑百年温氏大厦。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温氏股份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