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保委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消费提示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7/18 18:48:07 关注:36 评论: 我要投稿
|
|
高温天气来临,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食品更容易腐败变质,要更加关注饮食安全。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高温天气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外出就餐:警惕“高温加速变质”
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环境良好的餐饮场所,远离卫生条件差,加工场所简陋的流动摊贩。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要谨慎食用露天摆放的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聚餐剩余食物打包后及时冷藏,若在高温下放置时间久了最好不再食用。外卖点餐时,收到餐品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异味、酸味等变质迹象,应拒绝食用,留存证据,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
食品选购:缩短“高温暴露时间”
采购食品时,建议最后购买生鲜、冷冻食品,减少食材在高温环境中的暴露时间。现做糕点为即食食品,不耐久存,应尽快食用。水果尽量现吃现切,未吃完的鲜切水果最好在冷藏条件下存储,但时间不宜过长,再次取出食用时,注意辨识水果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发现颜色或味道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居家储存:破解“高温下的冰箱误区”
购买食材后需科学分类储存,肉类、海鲜等冷冻保存,蔬菜水果冷藏保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冰箱不是“保险箱”,冷冻并非一劳永逸的保鲜方式,肉类等食品即使冷冻,也不能无限期保存。冰箱需要定期清理消毒,存放的剩菜剩饭要保持密封,食用前务必加热彻底。自制的凉拌菜、腌制品等,要保证食材新鲜、操作卫生,现做现吃,避免长时间存放。
饮食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科学防范才能安心度夏。市消保委提示,高温天气若出现因饮食导致的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热线维权。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铜陵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