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醒告诫函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10 10:15:41 关注:43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 — 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3号令)将于6月1日施行。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郑重提出如下告诫:
  一、致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一)全面清底复核,源头防范隐患。严格依照新规第十条要求,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开展实质性复核,重点核验许可证真实性、经营场所一致性、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相符性。主动清退复核未通过的入网商户,并将清退名单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确保复核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应核尽核、应清尽清”,从源头剔除风险隐患。
  (二)强化公开透明,规范信息公示。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其在网店及平台商家列表页面同步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其设置对应链接标识,并在平台商家列表页面区分展示“有明厨亮灶”“无明厨亮灶”标识。
  (三)加强风险管控,从严处置违规。通过技术监测、实时线上巡查、线下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风险监测,重点加大对无堂食、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商户的抽查频次和比例,及时推送提示风险隐患,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立即采取警示、搜索降权、限制流量、暂停服务、关闭店铺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二、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一)严守资质底线,确保合法经营。须具备实体门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向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严禁无店经营、一证多用、套证假证、异地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应与许可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二)落实公示要求,杜绝虚假信息。应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资质、门店实景、实际地址等信息,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严禁不公示、公示不全、虚假公示。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三)落实进货查验,规范加工制作。采购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做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杜绝加工环境脏乱差、虫鼠滋生、交叉污染等问题。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他人代为加工制作。
  (四)完善人员管理,依法持证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带病作业。
  (五)规范配送封签,保障餐食安全。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全面推行“食安封签”,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自行开展配送业务的,应当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定期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六)主动明厨亮灶,践行文明经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小份菜”“半份菜”“拼盘菜”等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按需取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立即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整改,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调查等监管执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已纳入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各相关主体引以为戒、严守底线,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2026/4/10 10:14:39
百色市:“三链同构”织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防护网 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26/4/10 10:14:02
濮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爱龙乡、护食安”食品安全月专项整治行动2026/4/10 10:12:46
查风险 找根源 补短板 堵漏洞——广元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2026/4/10 10:11:44
锚定目标破难题 精准发力守底线 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暨风险会商会议召开2026/4/10 10:11:16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26/4/10 10:10:4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