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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肉及肉制品案例(2026年第1期)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10 10:22:18 关注:2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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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现将4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
经济开发区某洪花商户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某洪花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期间,通过欺骗方式将猪腱子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当事人以猪肉冒充牛肉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莒县某庆熟食加工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莒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庆熟食加工坊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猪皮冻中“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岚山区某亮熟食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岚山区某亮熟食店生产经营的猪肉皮,经抽样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
东港区某政百货批发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对东港区某政百货批发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藤椒鸡”2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藤椒鸡”2袋、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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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日照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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