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组合产品标签该怎么标识才合规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6/20 19:09:39 关注:247 评论: 我要投稿
|
|
咨询内容:
你好,我们是食品生产企业的,目前有一款组合产品计划生产。它由4个不同品种(是茶叶制品类和咖啡制品类)组成。其中2个品种由其他企业委托另外其他企业生产的,有单独的包装标签标识;然后另2个由我们企业生产,无单独的标签标识。最后4个品种组合在一个非可透视的外包装盒内。那么我们在外包装盒上直接标示这4款不同品种的标签,盒内不做单独品种标签,这样是否合规。还有,我们这个行为属于生产行为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应当在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上标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编著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条款释义》,食品生产是指在固定的厂房(场所),使用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食品的行为。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