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指导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我局正在起草《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为使该规定切合实际,现公开征求对《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1409室(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邮编:401147;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qssya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 1. 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