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刑衔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召开食品药品行刑衔接研讨会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4/16 10:14:37 关注:158 评论: 我要投稿
|
|
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制度依托,是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提升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4月10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张伟珂、北京警察学院教授陈涛率调研组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市市场监管局,就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
近年来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此次专题研讨会是两部门联合有关高校召开的第二次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领域理论创新和执法实践优秀成果,并就当前执法工作的瓶颈、难点问题以及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进行了有效沟通。
近5年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涉刑移送案件近170件,获市场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6件、省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案件10件,其中货值金额超1000万元的案件4件;入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舆情处置演练脚本1件;获央媒《焦点访谈》节目报道案例1件;发表学术理论研究文章2篇;获市法学会立项课题1个,充分凸显了执法部门打击重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决心和能力。
随着食品药品行业快速发展,违法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隐蔽化,如何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已成为当下执法工作的重要课题。会上,与会各方达成共识:行刑衔接机制的深入发展,不仅需要执法一线部门间的协同实践,更需要高校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接下来,与会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深入剖析行刑衔接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实践需求牵引理论创新,以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突破,推动理论研究与执法工作双向赋能,为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和创新思路,形成执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循环,推动行刑衔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扬州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