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守护生态家园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6/16 8:25:09 关注:30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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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全面开启整治行动
近日,一则消息于湖南的环保与农业领域引发广泛关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重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此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湖南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迈出坚实且有力的步伐。
此次行动力度强大,将集中 3 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行业的地毯式排查。这并非一般性检查,而是全方位、无死角的深度清查,旨在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现状,依法依规处置私排滥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从湘北的洞庭湖畔,到湘南的莽山脚下,从湘西的苗寨地区,到湘东的都市周边,所有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均被纳入此次严格的排查范围。
地毯式排查,明确重点范围
在此次全面清查中,排查对象界定清晰明确,即设计年出栏 50 头及以上猪当量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此标准的设定,精准聚焦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养殖主体。无论是规模化大型养殖企业,还是稍具规模的小型养殖户,只要达到这一养殖规模标准,均被纳入此次地毯式排查的范畴。
这一安排目标明确。大型养殖场因养殖数量众多,每日产生的畜禽粪污量巨大,若处理不当,对周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污染不容小觑;小型养殖户虽单个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众多,若普遍存在粪污处理不规范的情况,也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累积性破坏。通过对这一范围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能够从关键节点入手,有效管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为后续的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奠定坚实基础。在具体排查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四类重点排查情况,这些重点内容如同排查工作的 “指引”,引导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确保排查取得实效。
聚焦四类排查重点,狠抓污染防治关键环节
在此次畜禽粪污综合整治行动中,对四类情况的重点排查犹如 “四项关键举措”,精准指向畜禽养殖污染的关键问题,成为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
(一)粪污贮存处理设施配套情况
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首要防线。此次排查严格审查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建设,是否正常运行。这如同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仅要考察其是否建成,更要关注其能否高效运转。
在实际建设标准方面,以储粪池为例,一般应建于生产区的下风向,靠近污道,便于粪便清运。其结构设计有严格要求,地上式通常高出地面 1.5 - 2 米,半地下式地面上下各 1 米,多为长方形或正方形,设有进、出粪口,且要求两个单元以上,可轮换使用。池体由钢筋水泥底(15 厘米左右)、四周砖墙(三七墙)和钢筋混凝土(20 厘米左右)构成,并进行防水处理,底部留有渗沥液排出口通向污水池,上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防雨上盖。沼气池的建设也有明确标准,如每 1 头猪(存栏)沼气池容积应为 0.5 - 1 立方米,每 1 头牛 (存栏) 2 - 3 立方米,每 100 只鸡 (存栏) 2 - 4 立方米,且需按照新能源技术指南操作。只有这些设施建设达标且正常运行,才能有效拦蓄和处理畜禽粪污,防止其肆意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粪污还田综合利用情况
将粪污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既能解决污染问题,又能变废为宝,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机肥料。排查工作聚焦粪污还田的具体方式、还田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还田方式上,固体粪肥宜作为基肥施用,液体粪肥可作为基肥或追肥施用,且宜采用管灌、滴灌、沟灌、注射式深施等技术,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养分流失。还田量的确定至关重要,需综合考虑土壤肥力、作物需求等因素。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如《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规定,要依据作物推荐施用量、养分平衡等原则来精准计算还田量。例如,不同作物形成 100kg 产量所需要吸收氮磷量有推荐值,施肥创造的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也有相应推荐值。只有严格遵循这些标准规范进行粪污还田,才能既满足农业生产对肥料的需求,又避免因过度还田导致土壤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
(三)日常监管巡查情况
日常监管巡查是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手段。此次排查重点关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监管频次是否达标、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等。
从监管频次来看,相关规定要求监管人员至少每周巡查监管 3 次,特殊时期还要相应增加监管次数。通过高频次的巡查,能够及时发现养殖场(户)在粪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设施损坏、粪污泄漏等。完整准确的监管记录则是对监管工作的有效追溯,记录中应涵盖免疫时间、疫苗名称、消毒情况、死淘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用药用料情况、畜禽调入调出变动情况等多方面信息。只有保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才能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畜禽养殖行业的绿色发展。
(四)问题整改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对之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查,以及对新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是此次排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体现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决心和力度。
在衡山县某农牧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验先投案中,2024 年 5 月 26 日接到投诉线索后查实该公司存在问题,随即依法对企业罚款 36 万元,对法定代表人罚款 8.75 万元。对于这类已发现问题的企业,复查整改情况是重中之重,确保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样严格依法处理。耒阳市某生猪养殖场粪污泄漏案,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迅速依法对该养殖场罚款 1.1178 万元。通过严厉查处这些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使所有畜禽养殖场(户)都认识到违法排污的严重后果,从而主动遵守环保法规,积极做好畜禽粪污的处理和利用工作。
暗访督导,典型案例警示
为确保此次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派出 7 个暗访组,前往全省各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这些暗访组不提前通知,直接深入一线,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他们的工作为各地的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推动,也使那些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养殖场(户)不敢有丝毫懈怠。通过这种暗访形式,能够真实了解各地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一些可能在常规检查中被忽视的问题。
与此同时,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发挥了强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衡山县某农牧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验先投用,被依法处以高额罚款;衡南县某农牧公司恶臭超标,同样受到严厉处罚。这些典型案例通过官方渠道和媒体传播,成为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反面警示。它们让其他养殖场(户)清晰认识到违法排污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主动加强畜禽粪污的处理和利用。这种以点带面的警示方式,有效推动了全省畜禽养殖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过往问题案例,敲响环保警钟
回顾过往,一个个畜禽养殖污染的典型案例,犹如声声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
衡山县某农牧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验先投案中,2024 年 5 月 26 日接到投诉线索后,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四栋猪舍存栏 5400 头生猪,养殖区山顶出现流水痕迹与黑色沉积物。深入核查得知,其 1.5 万头肉猪养殖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原设计含格栅、集水池等 10 项,却仅建成集水池、厌氧发酵池等 4 项,且未经验收便投入生产。这种污染防治设施未验先投的行为,严重违反环保法规,就像在没有修好防洪堤的情况下,便让洪水肆意奔腾,后果不堪设想。最终,该企业被依法罚款 36 万元,法定代表人被罚款 8.75 万元。如此高额的罚款,不仅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更是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环保红线不可逾越,违法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衡南县某农牧公司恶臭超标案同样令人警醒。2024 年 5 月 21 日,接到群众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该公司设计年出栏生猪 20 万头,调查时存栏 5 万头。现场勘察结果显示,其场界外 10 米处氨浓度达 3.73 毫克 / 立方米,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1.49 倍。恶臭的来源是氧化塘等粪污收集池除臭措施不到位。这种恶臭超标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最终,该企业被依法罚款 28 万元。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绝不能忽视环境保护,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衡阳县某生猪养殖企业监控设施异常案也不容忽视。2024 年 9 月 23 日,通过非现场执法发现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异常。经查,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6 月 10 日期间,企业废水流量为 3.27 升 / 秒,但氨氮分析仪数据缺失 17 天、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数据缺失 9 天,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设备或开展自行监测报送数据。监控设施就如同环境监管的 “眼睛”,数据异常意味着 “眼睛” 失明,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这不仅给环境监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为企业违法排污提供了可乘之机。最终,该企业被依法罚款 8.4 万元。这警示着企业要重视环境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如实反映企业的排污状况。
耒阳市某生猪养殖场粪污泄漏案同样给我们敲响警钟。2025 年 3 月 5 日,日常巡查发现该存栏 700 头生猪的养殖场,虽建有集污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但未及时收集清运粪污,导致粪污泄漏。这就好比一个水桶,虽然有了桶壁(污染防治设施),但却不及时清理桶内的污水,最终污水满溢,造成环境污染。该养殖场被依法罚款 1.1178 万元。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畜禽粪污,才能有效避免污染事件的发生。
这些典型案例,只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一部分。它们深刻反映出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环保意识淡薄,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也暴露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给我们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我们必须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推动畜禽养殖行业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产业现状与目标,环保与发展并重
湖南省在我国的生猪养殖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是名副其实的生猪养殖大省。从国家统计局官网统计数据来看,2022 - 2024 年这三年间,湖南省的生猪出栏量成绩突出,分别以 6248.2 万头、6286.3 万头、6016 万头的成绩,在全国排名第二、第二、第三。能繁母猪存栏量也较为稳定,2022 - 2024 年分别存栏 369.6 万头、350.1 万头、333.3 万头。到了 2025 年一季度,湖南省生猪出栏量达到 1732 万头,与全国排名第一的河南省(1858 万头)仅相差 126 万头,差距极小,足见其在生猪养殖领域的强劲实力。
在产业发展规划中,湖南省设定了明确目标。2025 年,能繁母猪存栏量要确保稳定在 335 万头左右,这一数据的设定,是基于对市场需求、养殖效益和生态承载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同时,规模猪场保有量要达到 10000 个以上,这有助于提升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增强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在养殖规模结构上,年出栏 5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占比要提高到 76% 左右,其中年出栏 2000 头以上的生猪养殖规模占比要提高到 53% 以上。这种结构的优化,将进一步推动生猪养殖产业向高效、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
在屠宰加工环节,湖南省也有积极规划。计划在今年内新增建成投产 5 个 100 万头生猪屠宰企业,这将极大提升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完善产业链条。全年生猪规模以上屠宰量要提高到 2850 万头以上,通过提升屠宰量,不仅可以增加猪肉的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还能提高猪肉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增效。在市场拓展方面,湖南省的目标是猪肉外销量、出口量增长 20% 以上,这将有助于提升湖南生猪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推动产业走向全国乃至世界。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湖南省制定了严格目标。2025 年,湖南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稳定在 83% 以上,这一目标的设定,体现了湖南省在发展生猪养殖产业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县的粪污综合利用率更是要稳定在 90% 以上。通过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畜禽粪污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既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又能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机肥料,促进农业的绿色发展。这种将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的发展思路,是湖南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的生动实践。
总结与展望,共筑绿色未来
此次湖南省开展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坚定践行,是守护三湘大地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畜禽养殖污染不仅关乎生态环境质量,更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密切相关。通过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能有效减少畜禽粪污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污染,为人们创造更加清新、健康的生活环境。
同时,这一行动也是推动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在整治过程中,养殖场(户)将不得不提升环保意识,加大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投入,探索更加科学、环保的养殖模式和粪污处理方式。这将促使整个畜禽养殖产业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在此呼吁,畜禽养殖场(户)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切实做好畜禽粪污的处理和利用工作。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成果。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关注和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推动畜禽养殖行业的绿色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相信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一定能够实现生态环境与养殖产业的和谐共生。畜禽养殖产业将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三湘大地的生态环境也将更加优美宜人,真正实现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的美好愿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共筑绿色未来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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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畜牧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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