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案例解读 → 文章内容

为肉类蔬菜美颜的“生鲜灯”是否合法?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4/3/1 19:43:52 关注:128 评论: 我要投稿

  【案情简介】
  消费者杨先生向临海市消保委反映,其在某菜场猪肉摊贩购买了新鲜猪肉31.5元,到家准备烹饪时发现猪肉已经发臭,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杨先生当场去找商家理论,双方协商不下,于是请求临海市消保委介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杨先生的投诉材料之后,工作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经营的猪肉摊位进行走访。在现场走访中,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使用的灯光是紫色的,导致无法看清猪肉的真实颜色,看不清猪肉是否新鲜。同时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了当事人猪肉的索证索票材料,查明进货来源。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当事人,根据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现场督促经营户尽早更换相关照明设施,以免误导消费者。最终,经过调解,当事人退还杨先生猪肉货款31.5元。
  【案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当事人使用的“生鲜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消费警示】
  临海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要仔细看清有无变质腐败的情况。
  二、购物凭证要留存,若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消保委求助。
文章来源:临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江西省宜春市:3月肉类零售均价跌幅明显2024/4/27 8:11:30
江西省吉安市:3月肉类零售价格小幅下跌2024/4/27 8:11:21
合肥市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4/4/27 6:48:20
合肥市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4/4/27 4:48:20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肉类食品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4/26 18:48:58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肉类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4/26 18:48:2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00312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通大街191号2层01-258C 电话:010-6528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