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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3/18 11:01:21 关注:28 评论: 我要投稿

  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深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 年6月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全市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查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其所属运营机构(含分支机构、办事处、第三方机构等),以及通过各类网络餐饮平台(含自建网址、小程序)开展经营活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自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各主体完成全面自查、问题整改及相关台账整理留存工作。
  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查内容
  (一)入网资质审核管理
  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制度,完整留存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及合法经营资质等登记资料,建立健全入网经营者档案,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每六个月对登记信息开展一次核验更新,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资质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无证、套证、假证商户及“幽灵外卖”入驻经营。
  (二)线上信息公示规范
  督促入网商户在平台店铺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清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门店实景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关键信息,确保线上店铺名称与实体门店门头名称完全一致。对无堂食服务的商户,督促其醒目设置“无堂食”专属标识;对已实施“互联网 + 明厨亮灶”的商户,指导其在店铺页面设置查看链接并标注对应标识。
  (三)经营行为监测管控
  结合网络餐饮经营特点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线上动态监测与线下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加大对高风险商户的检查频次。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入网商户,根据情节轻重及时采取警示提醒、搜索降权、限制流量、暂停线上服务、关闭店铺等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经营资质被撤销、注销、吊销或许可期限届满的商户,立即终止平台服务并作下架处理。
  (四)配送环节安全管理
  加强外卖配送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配送人员个人卫生管理,要求配送容器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安全无害。引导商户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食包装材料,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餐品包装开启后无法复原,从源头防范配送环节污染风险。
  (五)内部管理制度落实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平台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与考核。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按时、准确报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信息,确保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程可追溯。
  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内容
  (一)主体资质合规性
  拥有固定实体经营门店,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与证照载明内容完全一致,严禁超范围经营、借用或使用虚假他人资质入驻平台,确保线上线下经营资质信息一致、真实有效。
  (二)线上信息公示真实性
  平台店铺公示的门店名称、经营地址、资质证照、实体照片等信息与线下实际情况相符,无虚假宣传、篡改信息等行为。按要求规范设置“无堂食”“明厨亮灶”或“无明厨亮灶”标识,已实施“互联网 + 明厨亮灶”的,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画面实时可查。
  (三)食品原料管控
  严格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做到采购原料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禁采购、储存、使用过期、变质、发霉生虫、来源不明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四)加工制作规范
  保持后厨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定期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清洗,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严格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订单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工,加工过程遵循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五)包装配送安全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食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品进行密封包装并规范使用“食安封签”。自行开展配送服务的,做好配送容器的日常清洗消毒和特殊餐食温控管理,对配送人员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立即调离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规范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整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各网络餐饮服务相关主体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本通告自查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自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在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与问题台账、整改记录一并留存备查。
  (二)主动配合检查,依法承担责任
  各相关主体要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经营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拒报。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以及存在无证经营、制售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共治,畅通监督渠道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从业人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如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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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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