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我局有一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具体如下: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被抽检的“20220903”批次香酥鸡尖(酱卤肉制品),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5日从湖南金福道道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香酥鸡尖(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22年9月3日,规格:100g/包*40包/件)2件(共80包),进货单价为7.5元/包,共计600元。当事人以10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18包,计180元,以12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32包(含被抽样检验样品20包),共计384元,当事人共计销售564元。另,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日退回厂家30包。
鉴于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确切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对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1月30日对其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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