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肉鸭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体系正式发布——泰安市肉鸭产业低碳发展标准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6/5 10:03:14 关注:153 评论: 我要投稿
|
|
 |
2025年5月31日,由泰安市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委托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承担的“泰安市肉鸭产业低碳发展标准示范项目”顺利完成验收,标志着国内首个覆盖肉鸭养殖全产业链的低碳标准体系正式落地。该项目通过制定两项团体标准、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为肉鸭产业绿色转型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对推动农业领域“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成果填补行业空白
项目系统整合“饲料-养殖-加工-运输”全链条数据,发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肉鸭》(T/CGFA 010-2025)和《肉鸭粪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规范》(T/CGFA 009-2025)两项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内肉鸭产业低碳标准的空白。其中:碳足迹核算体系首次明确肉鸭养殖碳排放边界,量化关键环节排放(饲料占40%、粪污管理占25%),案例验证显示活鸭碳足迹为2.22kg CO2e/kg,误差较国际数据小于12%;粪污资源化技术,提出氧化塘甲烷转化率优化(80%)、沼液氮磷浓度限值等参数,可降低粪污处理成本15%,减少碳排放30%-40%。
产学研协同助力产业升级
项目联合中国科学院亚热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环境与可持续研究所、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等20余家单位,调研全国20家规模化养殖企业,建立动态排放因子数据库,并针对中小养殖户开发简化核算模板。新泰天信农牧等试点企业反馈,技术应用后综合效益提升显著,可规避国外碳关税风险,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碳足迹和肉鸭指数助力泰安肉鸭产业引领全国
近年来,泰安市围绕国家黄河战略,突出发展肉鸭特色产业,创建全国肉鸭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先后被评为中国肉鸭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国家肉鸭良种扩繁基地,新泰被中国肉类协会命名为“中国肉鸭之都”。全市建成种鸭场18家,年供优质鸭苗5.8亿只,占全国鸭苗供应量的17%、山东省的26%;全市肉鸭出栏量1.1亿只,肉鸭全产业链产值103.8亿元。益客集团培育了“黑嘴麻鸭益扬一号”、“宁阳和樱”被评为国家水禽良种扩繁推广优选品种;天信农牧建成全球单体最大的肉鸭立体智能养殖基地,以313万元的亩均产值领先全国,是设施农业亩均产值的近百倍。2025年3月17日,泰安市与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合作开发的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肉鸭产业网上线,中国肉鸭产业泰安指数正式发布。目前,肉鸭低碳标准体系正式落地,制定了两项团体标准,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该成果兼具生态与经济效益,年减排温室气体超万吨,企业利润率可提升5%-8%,探索将肉鸭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碳汇交易试点,建设低碳示范园区,为全国畜禽养殖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的“泰安样板”。
政策支持打造培育百亿级肉鸭产业集群
泰安市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聚焦高端畜牧,推动数智赋能,促进三产融合,做强大园区。出台《关于加快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培育100亿级肉鸭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完善的肉鸭全产业链发展机制,实现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环节到抓体系的根本性转变。2024年泰安市被列入全省特色农业(肉鸭)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省财政拿出一亿元扶持资金推进泰安特色肉鸭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泰安肉鸭产业“一都、三基地、五园、七中心”的产业布局,围绕“中国肉鸭之都”,建立全国智慧肉鸭创新基地,实现肉鸭产业的提质增效。力争2025年全市肉鸭饲养量达到1.4亿只,全产业链产值112亿元;从业人员7.5万人、人均年收入达到6.6万元;高质量打造黄河流域特色畜产品优势区、农牧循环发展先行区和高端畜产品屠宰加工基地,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为山东畜牧发展贡献泰安力量。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作者:徐胜林 来源: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