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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高良涧某餐厅经营掺假掺杂鸭血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3/19 18:21:07 关注:28 评论: 我要投稿

  【基本案情】2025年11月4日,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洪泽区高良涧某食品店经营以鸡血冒充鸭血的案件时,发现洪泽区高良涧某餐厅曾从该食品店购进“鸭血”。经查,自2025年9月起至案发,当事人共购进“鸭血”350斤(约5桶),货值金额共计27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鸭血”后,全部用于制作鸭血粉丝汤,通过网络平台和实体店进行销售。当事人购进时,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鸭血和购进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2026年2月2日,洪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餐饮环节通过上游溯源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典型案例。随着网络餐饮快速发展,众多网络餐饮经营主体更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规定,严把质量关,守好食品安全防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警示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防问题原料流入餐饮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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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淮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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